更新日期:2010/07/09 04:11
〔記者廖雪茹/竹縣報導〕新竹縣張姓前議員2008年5月,經友人介紹到中國迎娶歐小姐,但一直沒有把太太接回台灣,對方事後一度來台尋夫未果,最近頻頻寫信向台灣政府投訴,指控騙婚;張男則喊冤說,因兩人的思想和個性差異太大,不適合婚姻生活,希望好好溝通、好聚好散。
相處3天就登記結婚
曾任新竹縣議員的60歲張先生,2008年透過黃姓友人介紹,與中國湖南省45歲歐小姐認識,雙方經過2、3個月的熱線,張男在同年5月24日飛往對岸,兩人26日就在湖南省登記結婚。
赴中國娶妻未接回
但歐小姐最近寫信向台灣政府相關單位投訴,2008年5月婚後2個月,張先生曾替她申請入台,她辭去壽險業行政主管職務,準備來台定居;沒想到,9月張先生突然變臉,以各種藉口不讓她來台維持正常的夫妻生活。
歐小姐說,2008年11月,她曾飛抵台灣桃園國際機場,但移民署石姓面談官與張男通完過話後,就強行請她返回,不讓她入境;她打電話到張宅,親友卻稱他已有台灣老婆,還要她先匯100萬元給他周轉,讓她身心俱疲。她懷疑張男重婚及偽造文書,欺騙她的感情,向他索賠2年來的收入和精神損失。
男方指思想差異大
張姓前議員昨受訪坦言,當時因為喪妻、敗選、加上事業失敗,債台高築,情緒跌入谷底,才會一時衝動到中國娶妻。他與歐女只相處2、3天就結婚,沒有誰虧欠誰的道理,只是返台後感覺與歐女的思想和個性相差太大,不適合婚姻生活。
盼好聚好散談離婚
張先生說,他曾請親友出面當和事老勸說歐女,希望雙方好好溝通,無條件離婚,但對方卻透過電話等各種管道騷擾他,且書信語帶恐嚇,又向他索賠,讓他深感壓力沈重,所以才會先把協議離婚這件事擺一邊,全力拚事業償還債務。
新竹縣警方查證,張先生喪妻後與對方結婚並沒有重婚問題,也無偽造文書。另移民署新竹縣專勤隊說,對於中國配偶等跨國婚姻審查,須兩造通過面談,才會同意讓對方入境,不過當事人的婚姻在台灣算是有效婚姻,沒有辦妥離婚前張員如果另與他人結婚,仍是觸犯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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