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1/05 19:53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5日電)藝人王靜瑩和前夫陳威陶發生房屋糾紛,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民事調解庭。王靜瑩步出法庭時,只含淚說一句話「過分」,即快速離去,未接受媒體訪問。
王靜瑩與陳威陶在民國94年間因家暴案件,由女方訴請離婚,雙方後來言歸於好;但王、陳在98年間又發生竊聽糾紛,王靜瑩再訴請離婚,台北地院去年2月判准離婚。
王靜瑩與陳威陶2人離婚後,又爆發房屋糾紛。王靜瑩主張婚前2人居住的房子登記在她名下,且由她付房屋貸款,但現在卻是陳威陶居住,到法院提民事訴訟,要求陳以市價約5000萬的金額買下房子。
王靜瑩與陳威陶2人均在律師陪同下,親自到法院調解,調解庭全程不開放旁聽。調解結束後,王靜瑩含淚說一句話「過分」,即快速步出法院,未接受媒體訪問,由於2人仍無共識,法官裁定擇期開庭。10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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