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 星期二

王永慶三房請求法院確認遺產繼承權存在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09/08 12:12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 8日電)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三房李寶珠委任律師,首度向法院請求確認她對王永慶遺產的繼承權存在。律師表示,李寶珠最主要是要確認她是王永慶合法配偶的身分。

李寶珠委任理律法律事務所今天向法院提訴訟。理律律師宋耀明表示,李寶珠請求確認對王永慶遺產的繼承權存在並非爭遺產,而是要確認她是王永慶合法配偶的身分。

宋耀明表示,李寶珠和王永慶曾於民國46年8月7日在台北市舉行婚宴,宴請眾多賓客,符合當時民法所定公開儀式、二人以上證人規定的婚姻成立條件,為合法有效婚姻,之後兩人更前往香港註冊結婚。

他說,依新民法規定,他們當年依舊民法婚姻並未撤銷,因此仍為有效;而且配偶過世後即無法證明另一方為配偶,所以李寶珠很無奈地必須透過法院確認遺產繼承權的存在,才能證明她是王永慶的合法配偶身分。

他指出,王永慶過世後,所有其他遺產繼承人都承認李寶珠為遺產繼承人之一,並詳列王永慶3位配偶和9位子女在內的12人於遺產稅申報書上;除了大房王月蘭因患老人失智而無法申報外,唯獨王文洋未簽章申報。

而王文洋所提出的遺產稅申報書上的繼承人卻未列李寶珠及王文洋的母親楊嬌。宋耀明認為,此舉不但違背情理,同時亦否認李寶珠為王永慶合法配偶及繼承人的地位。

李寶珠認為她照顧王永慶50年,對內操持家務、對外陪同出席重要場合,照料生活起居,臨老突然被否認為王永慶合法配偶,心中悲傷不已,因此決定向法院提出繼承權存在。980908


已用關鍵字:婚姻,配偶,
共出現:11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