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09/25 04:09
〔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內政部部務會報昨通過修正「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認定標準」,未來國內的外籍配偶在喪偶或離婚後,還有未成年子女者,可比照仍有婚姻關係的外配,以較為寬鬆的標準取得資格認定,不必比照一般條件歸化者處理,修正後的標準將在近日內發布施行。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修正標準是考量外配喪偶或離婚後,仍承擔教養子女的責任與辛勞,且由於是單親家庭,又同時負擔家庭經濟,因此給予同婚姻關係存在的外配一致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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