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 星期二

三娘告王文洋 捍衛遺產繼承權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9/09 02:56
王莫昀、李永盛/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王莫昀、李永盛/台北報導】

經營之神王永慶遺產繼承風波愈演愈烈,昨日三娘李寶珠親自出手,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遺產繼承權之訴,正式向王文洋宣戰!對於王文洋發表聲明強調戶籍資料中,李寶珠被登載為「家屬」非「配偶」,李寶珠委任律師宋耀明指出,李寶珠符合王永慶在法律上的合法配偶要件。

宋耀明指出,李寶珠雖是三房,卻也是王永慶的合法妻子之一,他認為李寶珠應該與大房、二房妻子均分王永慶二分之一的遺產。他並強調,李寶珠提告目的不在爭產,而是情感上,無法接受有人指她不是王永慶的合法配偶

律師指出 符合合法配偶要件

宋耀明說,李寶珠與王永慶於民國四十六年八月七日在台北市舉行婚禮,宴請賓客,完全符合當時民法規定,應有的「公開儀式」、「二人以上證人」等婚姻成立要件,之後兩人還前往香港註冊結婚。根據民法修訂前舊的規定,重婚的後婚姻,並非當然無效,而是必須經過撤銷的程序,才會變成無效。而兩人的婚姻是在舊的民法時代締結,並未經過撤銷的程序,如今王永慶已過世,也不能再行撤銷。因此,當初兩人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李寶珠是王的合法妻子,當然有繼承權。

至於遺產如何分配的問題,宋耀明說,按照民法的規定,妻子可以繼承亡夫的二分之一財產,法律上稱之為配偶的「應繼分」,不過王家的例子比較特殊,有三名合法妻子,如何分配,民法並無規定。但是法院曾有判例,即重婚的後婚妻子,與元配均分亡夫二分之一的遺產。

民法規定 可以均分半數財產

至於,外傳李寶珠可能申請大房王月蘭禁治產宣告,宋耀明表示,家族對王月蘭的精神狀況有憂慮,擔心王月蘭遭有心人士利用,不過,未來將先瞭解解王月蘭的精神狀況,才會決定是否提出。

昨日出面的「長輩」除了三娘,還有王永慶四妹王銀桂,小時家境不好時,曾被賣為童養媳,後來才被大哥王永慶買回來的王銀桂昨日出面憂心地指出,台塑的家大業大,都是大哥王永慶辛苦打拚來的,她很擔心,王文洋這樣鬧下去,會讓王永慶一輩子的心血毀於一旦。

王永慶四妹出面 籲王文洋收手

法界人士則表示,王永慶遺產之爭,在台美兩地都有訴訟,究竟王永慶的配偶是誰?有幾名合法的妻子?幾名子女?甚至遺產總額有多少,都涉及事實認定的問題,一旦進入訴訟程序,不是由任何一方當事人主張就算數,必須由當事人舉證,再交由法院依法判斷。看來王永慶身後的家族紛爭,方興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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