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 星期二

爭產官司 台塑三娘提「配偶」繼承權

TVBS
更新日期:2009/09/08 13:30
周欣怡



王永慶的遺產官司愈演愈烈,不只是王文洋在美國提出海外遺產官司,三房李寶珠也正式委任曾擔任馬英九特別費律師宋耀明,向國內法院提出確認「遺產繼承權」的存在,意思是,李寶珠方面主張,當初結婚也有經過公開儀式,是合法配偶,只要再經法院確認,在遺產上,就可以與大房、二房一起繼承配偶應分得全部的一半。

三房李寶珠首度提出訟訴,委託律師向國內法院,請求確認對王永慶遺產的繼承權存在,意思是,她雖然是三房,但也算是合法妻子,當然也擁有配偶繼承權。

三房李寶珠律師宋耀明:「在民國46年8月7日,在台北市,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規定,有公開的儀式,2個證人,當時在香港有進行過註冊。」

律師強調,李寶珠要爭的是一個50年陪伴的事實,而非財產,但一旦成功,遺產數字的差距可是差很大;因為王文洋主張,只有大媽王月蘭才擁有配偶繼承權,是唯一可以「以妻子身份」直接分得父親王永慶一半財產的人。

不過,李寶珠卻認為,大房、二房、三房都算是配偶,三房都應該可以去分一半,各得1/3,才算合理;此外,對於王文洋在美國獲得財產的調查權,三房曾回應「王文洋對美國的判決解讀錯誤」,引發王文洋發表聲明回批「這不是誤導,就是不誠實」!律師也有話要說。

宋耀明:「要求我們要誠實至上,這個胡語對我們來說,是大開眼界,並沒有什麼大勝或大敗的問題,我們是這樣解讀的,因為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在整個法律進行中,非常前端的程序。」

王永慶究竟在美國有沒有遺產?還得看調查後的結果,目前唯一可以確認的是,三娘李寶珠提起配偶繼承之訟,至少在已曝光的財產上,一旦成功,將來就可以分配到,配偶的那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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