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8/25 10:01
楊鎮全
如果身分證的配偶欄登記有錯,該怎麼處理?資深藝人鄭心儀,她的父親在38年跟著政府來台,卻因為戶籍登記錯誤,父親就從姓李變成姓鄭,還莫名其妙多了一位不認識的太太,這讓鄭心儀母親從配偶變成了「同居人」,為了幫父母找回真正的身分,鄭心儀奔走了9年卻無法改變。
60、70年代的「女警歌手」鄭心儀,原名鄭惠中的她,其實應該姓李,因為她的父親本名叫做李依二,38年遷到台灣後,戶籍上的名字就變成了鄭嫩娣,更大的問題是配偶欄上,有個從沒見過面也不知道是誰的老婆,而李依二的真正妻子卻變成了「同居人」。
資深藝人鄭惠中:「為什麼我們中華民國可以容納一戶裡面,會有一個原配還有一個同居人,為什麼戶政校正的時候,都沒辦法協助我們,證明沒有這個人存在。」
鄭惠中為了幫已故的父親正名,替母親找回名分,她花了9年時間,來回兩岸20多趟,不只一事無成,更大的麻煩是她父親沒見過面的「元配」,更成了鄭惠中要繼承父親大陸房產的困擾。
鄭惠中:「誰可以承繼這個房子?是過世這個人,也是我的父親,他的老婆和子女都有這權力,但這老婆她是空的,我們不認識,然後我變成拿不出身分證、太太的死亡證明。」
台北市議員王浩:「戶政單位或區公所,你把櫃檯降低了沒有用,你要把你辦事的心情,降到跟老百姓同樣一個角度。」
在了解鄭惠中的狀況後,台北市民政局承諾會專案處理,只是這「歷史的錯誤」,影響卻是好幾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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