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8日 星期六

互動融洽 傅崐萁涉假離婚遭訴

TVBS
更新日期:2010/08/28 17:34
李汪勝





花蓮縣長傅崐萁去年就職典禮上,宣布任命妻子徐楨蔚當副手,並拿出離婚協議書證明兩人已經分手,理由是兩人常爭執、個性不合離婚而且分居,但內政部認為根本是假的,宣布副縣長任命案無效,監察院也依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對傅崐萁開罰100萬。檢方調查後發現,兩人離婚後,還是常常一起出席公開場合,互動融洽,一點也不像離婚夫妻,依偽造文書罪嫌提起公訴。

花蓮縣長傅崐萁(2009.12.20):「傅崐萁要正式任命徐榛蔚女士,為花蓮縣的副縣長。」

就是這番話,花蓮縣長傅崐萁遭監察院開罰100萬,認為他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拿出離婚協議書證明,但內政部調查後,也認定兩人離婚是假的,副縣長任命案無效,現在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對兩人提起公訴。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離婚之後,相互之間,不可能在離婚的第2天、第3天,就在公開場合任命離婚配偶擔任重要職位,而且離婚之後還共同居住在一起,而且又互動這麼密切,所以檢察官就認定離婚是虛偽的。」

檢方調查,夫妻倆在98年12月18日,拿離婚協議書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理由是寫「個性不合」所以分手,而且也已經分居,但其實傅崐萁是把前妻的戶籍遷到自己媽媽家裡,更何況從傅崐萁選縣長開始,妻子徐楨蔚賣力輔選,兩人互動超有默契。

丈夫宣布就職,徐楨蔚也沒缺席,還一起牽手上台共享喜悅,說是日前因為常發生口角,早就想離婚,但離婚後,兩人出雙入對,看起來感情好得很,檢方認為一點也不像水火不容的怨偶,沒離婚真意,依偽造文書起訴。

不過傅崐萁表達強烈抗議,認為這是政治追殺,但他會堅強面對。只是兩人強調感情不和睦,卻能一起工作,也難怪會引發外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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