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30 05:20
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明(100)年起,將為納稅義務人試算所得稅,但必須是採標準扣除額報稅,且扶養親屬單純,而所得來自扣免(繳)所得憑單,估計全台200多萬個申報戶適用,逾總報稅人口一半以上。
財政部表示,我國的國稅局已經比其他國家提供更完整的服務了。
財政部昨(30)日發布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從明年起,根據納稅義務人在今(99)年5月申報98年度所得稅的資料,如果全戶只有列報本人、配偶、直系尊親屬及子女的免稅額;所得全都是來自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的所得;採標準扣除額;沒有申報辦理最低稅負,夫妻沒有分居、死亡、離境、離婚等,國稅局就會主動為這個申報戶試算99年度的所得稅。納稅人須連續2年扶養父母,才會入選為試算的對象,主要擔心若兄弟數人輪流扶養父母,免稅額人數會變動,故規定要連續2年都扶養才會入選。
國稅局每年在4月25日以前,用掛號信寄給納稅義務人,信中包括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如果是繳稅案件,就會有繳款書及繳稅取款委託書;如果是退稅案件或不繳不退案件,就會有「確認」申報書。
納稅義務人如果同意且接受國稅局的計算,需要繳稅者在5月31日以前繳稅,繳稅方式與目前都一樣。
如屬退稅或不繳不退案件,納稅義務人可透網路或書面回復國稅局,確認試算內容,及告訴要如何退稅的方式,就完成結算申報,可大幅簡化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的時間。
財政部表示,如果納稅義務人不同意國稅局的試算稅額通知書內容、要增減免稅額人數、改採列舉扣除額或尚有其他來源所得、扣除額、抵減稅額等資料,或要申報基本所得額,則可在5月31日前自己辦理結算申報,不必理會這封掛號信。
國稅局所寄發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非屬稅額核定處分,納稅義務人如不同意該又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因個人因素,不願採用本項服務作業者,可以於明年3月15日前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申請,或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國稅局為了提供此試算服務,每年必須提早作業,納稅義務人如果為了個人因素,不願意接受此服務,可在明(100)年3月15日以前以網路或書面提出申請,拒絕此服務。
另外,如果要與配偶分開查調所得的申請時間,也提早到3月15日。
為了提供此服務,國稅局也花了相當的人力物力,財政部官員表示,光是掛號信每封就31元,加上後台成本,成本共2億元,但估計可得到效益4億多,包括減少申報錯誤案件,淨效益有1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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