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09/16 00:07
【記者簡麗春/基隆報導】
九十八年地價稅將於十一月一日開徵,稅捐局指出,欲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請在九月二十二日之前,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機關提出申請,本年度的地價稅即得適用。
稅捐局提醒民眾,地價稅以八月卅一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若民眾持有的土地,符合下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條件,記得在地價稅開徵四十天(即九月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九十八年即可按特別稅率核課地價稅,逾期申請的話,九十九年才可以享受優惠。
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條件如下: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情事;土地上的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市稅捐局再次呼籲,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二,和一般稅率用地千分之十相差四倍,請納稅義務人把握最後申請期限,如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打稅捐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已用關鍵字:配偶,
共出現:3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