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09/12 00:07
【記者李嘉祥/南縣報導】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即將於十六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時間至十月十五日止,只要是參加農民保險的保險人、農會正會員之農民或漁會甲類會員之漁民及符合資格者均可申請,同一戶內並無申請名額限制,即使有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只要是「非屬政府發給」仍可申請,且因屬激勵學生性質,因此申請成績標準門檻不高,台南縣長蘇煥智提醒縣內符合資格的農漁民子女踴躍申請。
蘇煥智指出,政府為落實照顧農漁民政策,特提供子女就學獎助學金,主要是避免經濟弱勢的農漁民家庭,因經濟不利因素造成子女喪失就讀高中職或大學院校機會,該項獎學金屬助學性質,兼具激勵學生就學意義,因此申請人成績門檻相當寬,與一般獎學金需成績優異不同,且同一戶內並無申請名額限制,即使子女因成績優異領有其他獎學金,只要非屬政府發給的學雜費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仍可提出申請。
台南縣長蘇煥智表示,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人需子女或孫子女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有正式學籍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德行成績乙等或七十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其德行評量獎懲記錄不能有累計小過二次以上處分,但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假日班、學分班、公費生、延畢學生、學士後各學系學生、研究所或年齡超過廿五歲的在學生不納入獎助範圍。
申請獎助學金的農漁民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總額需未超過一百一十四萬元,若父母均已亡故、失蹤者,以祖父母所得總額合計,但申請人中有一方再婚者,需以申請人及配偶核計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學生未滿廿歲者,申請人應取得學生的監護權,且需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若申領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五千元或六千元教育代金則不在此限。
蘇煥智表示,符合資格者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公立補助三千元、私立五千元;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二年),公立五千元、私立一萬元。學生需檢附當學期已註冊的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前一學期的學業、德行成績單,申請人及其配偶、學生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及存摺影本,連同申請表見向戶籍所在地的基層農漁會提出申請,申請人可至農委會網頁http://www.coa.gov.tw下載申請表格,或向各農漁會索取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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