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監護權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監護權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夫戴綠帽 興訟還須買單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2/17 02:45
黃力勉/台東報導



中國時報【黃力勉/台東報導】

卑南鄉俞姓男子,去年與劉姓元配協議離婚後,劉女自爆婚姻期間生下一對兒女並非俞男的!俞男不信,同意血緣鑑定,結果兩個小孩確實是女子外遇所生。俞男敗訴,還要負擔一萬零五百元裁判費及血緣鑑定費,讓他痛不欲生。

俞男痛苦表示,知道一對兒女不是自己骨肉已很難受,沒想到法院還要他繳納一萬多元費用,「明明是老婆外遇,為什麼要我這被害人買單!」

俞男與劉女因為感情生變,去年雙方同意離婚,一對子女監護權歸劉女,劉女也搬到宜蘭與羅姓男子同居

不過劉女為讓一對子女認祖歸宗,日前主動向法院提出訴訟,否認子女是與俞男所生,並自爆與俞男結婚之後沒多久就認識羅男,兩人暗中來往已久,兩個子女是與羅男所生。

俞男不相信,同意法院作血緣鑑定,鑑定結果確定兩名子女與俞男沒有血緣關係,俞男敗訴,需與劉女共同負擔共兩萬一千元的裁判費與鑑定費用。

台東執業律師邱聰安表示,類似俞男案件時有所聞,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可是明明俞男才是被害人,訴訟費由被害人承擔,對被害人情何以堪,民法規定不合情、不合理有修改必要。


已用關鍵字:同居,離婚,監護權,婚姻,外遇,
共出現:7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幫人養囝 敗訴才知 還得付費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2/17 04:21




可提通姦告訴請求賠償

〔自由時報記者陳賢義、胡健森/綜合報導〕「老婆討客兄,憑什麼我要買單?」劉姓婦人外遇生下兒女,為使兒女「認祖歸宗」竟不惜自爆出牆,為兒女提出否認子女關係訴訟並獲勝,老公戴綠帽已很不爽,還得對半分擔裁判費用、親子鑑定費,急得找法界人士求助「難道我只能自認倒楣嗎」?

法界人士說,受害當事人(指這名老公)可對不忠的老婆提起通姦告訴,請求損害賠償,或以「不當得利」請求扶養費,或訴請離婚要求精神賠償。

律師:承擔敗訴費不合理

司法院長賴浩敏日前赴台東主持「全民司法改革」座談時,台東縣律師邱聰安發言,力促修法以保障受害當事人的權益。

一名劉姓婦人與俞姓夫婿離婚,一對未成年兒女監護權歸她擁有,不料月前劉婦又委請羅姓男子,協助這對兒女向宜蘭地方法院提出否認子女訴訟,並自爆小孩「不是老公的」,羅男才是「親生爸爸」。

彷彿青天霹靂,俞男無法接受戴綠帽事實,遂同意鑑驗DNA,殘酷的結果令他痛不欲生,事後卻得和劉女共同負擔兩萬多元的血緣鑑定費及訴訟費,俞男直呼司法不公。

綠帽還得分攤裁判費

無獨有偶,擁有相同處境的「阿強(化名)」日前也找上律師邱聰安,指妻負氣離家多次,每次返家就會帶回一名新生兒,前後生了3個兒女,他為了守住婚姻,儘管心存懷疑,最後也只能讓步登記為婚生子,月前老婆要求離婚時,為了使小孩隨外面的生父認祖歸宗,才全盤說出真相,並向法院提出否認親子關係訴訟。

因親子鑑驗費一人8000元,加上訴訟費用,阿強計算敗訴須負擔約5萬元,非其能力所及,也不甘成為冤大頭,只好透過法律途徑討公道。

律師邱聰安表示,這兩案例的當事人都是「被害人」,但訴訟結果卻要他們承擔敗訴費用,不合情也不合理,相關民事訴訟法規及實務作為確有修改空間。


已用關鍵字:離婚,綠帽,監護權,通姦,婚姻,外遇,
共出現:11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親子鑑定 妻外遇老公拒買單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2/16 17:24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6日電)劉姓離婚婦女,為讓兒女認祖歸宗,自爆兒女是外遇所生,幫子女對前夫提出否認子女官司訴訟獲勝;男子被戴綠帽還要負擔親子鑑定費,痛苦地說「老婆偷吃,為什麼要我買單?」

住在台東縣卑南鄉的俞姓、劉姓夫妻,育有一對未成年兒女,去年2人感情生變,協議離婚,兒女監護權歸劉姓婦女,劉女帶著兒女到宜蘭居住。

劉姓婦女上個月忽然委託羅姓男子,幫兒女對父親提出否認子女訴訟。劉姓婦女自爆,她和丈夫結婚不久認識羅姓男子,一對兒女是她外遇男子的小孩,為了要讓小孩認祖歸宗,因此幫小孩提出訴訟;俞姓男子不相信小孩不是他的種,同意血緣鑑定。

法院血緣鑑定結果,2名兒女的確不是俞姓男子所生,俞姓男子知道被「戴綠帽」痛不欲生,日前又收到法院裁定他要負擔他和2名小孩的血緣鑑定費及訴訟費新台幣1萬餘元,讓他無法接受。

「我沒有錯,為什麼我要負擔訴訟費?」俞姓男子說「老婆偷吃,為什麼要我買單?」「我沒有錯,為什麼我要負擔訴訟費?」俞姓男子希望法院給他一個公道。

律師邱聰安表示,台東最近發生很多類似俞姓男子的案例,俞姓男子是「被害人」,訴訟費由被害人負擔的確是「不合情、不合理。」根據民事訴訟法,訴訟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有修法的空間。1000216


已用關鍵字:離婚,綠帽,監護權,外遇,
共出現:7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敗訴付費制度 律師促修法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2/16 19:49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6日電)最近陸續發生妻子外遇生子,對丈夫提出否認親子訴訟獲勝,丈夫卻要負擔訴訟費的現象,主要因為民事訴訟法規定由敗訴一方負擔費用,律師認為有修法的空間。

宜蘭一對夫妻離婚,妻子爭到兒女監護權後,自爆兒女是外遇懷孕,為了讓兒女認祖歸宗,幫兒女對父親提出否認親子關係訴訟,結果勝訴,敗訴的父親除了要接受被「戴綠帽」的痛苦外,還要負擔訴訟和親子鑑定費。

另外,台東某婦女離婚,為了爭取3名子女監護權,同樣自爆3名子女不是丈夫的「種」,要求對丈夫和兒女做親子鑑定,丈夫擔心一旦鑑定結果小孩不是他的,他要負擔超過新台幣3萬元的訴訟費和親子鑑定費。

台東執業律師邱聰安表示,此類案件相當多,男方明明是「被害者」卻要負擔訴訟費,相當「不合情」也「不合理」,民事訴訟法有修法的空間。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只有3種情況可裁定勝訴人負擔訴訟費用,民事訴訟法第80條之一,「因共有物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訴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情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

民事訴訟法第81條,「勝訴人之行為,非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敗訴人之行為,按當時之訴訟程度,為伸張或防衛權利所必要者」,這2種情況,法院得酌情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全部或一部訴訟費。

不過,這些親子否認關係訴訟,當事人是兒女和父親,兒女們是為了防衛自己權利,父親是被動被告,談不上「伸張或防衛權利」,因此都不適用民事訴訟法第81 和80之一條。

因此,類似案件,被害者要承受2次的傷害,不合情也不合理,有討論修法的空間。1000216


已用關鍵字:離婚,綠帽,監護權,外遇,
共出現:7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放下惱人官司 王靜瑩化身包租婆

聯合
更新日期:2011/02/13 10:25
記者黃琬軒/台北報導



王靜瑩為爭回北市逸仙路一處房產,今年一月,與前夫陳威陶走上法庭,雖然目前判決結果仍未明朗,不過,日前她受邀在超視偶像劇「星期三的寂寞」裡客串一角,只見她一身貴氣,化身為包租婆,演出房客的坤達、楊千霈,在她撮合下,還談起了戀愛。

王靜瑩去年2月9日與前夫陳威陶正式離婚,兒子小蝦米的監護權歸給前夫,離婚至今1年,她透露,今年春節除夕,小蝦米隨爸爸至南部過節,她留在台北陪伴家人,年節時刻,讓她頗想念兒子。昨天正值周末假日,是她與兒子的相聚時刻,她說:「我珍惜跟兒子的相處時間。」

相較於前夫陳威陶與嫩妹出遊被偷拍,王靜瑩自從離婚後,感情相對空白,去年她曾被目擊,與張洛君外出約會用餐,昨她急撇兩人關係,還高呼單身宣言,她說:「我現在心比較寬,一個人也很輕鬆。」至於感情何時有歸宿,她暫時不強求。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
共出現: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2月11日 星期五

2010婚道揚鑣 小金人拆散3影后家庭 007搶金獅導演未婚妻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2/12 04:11




記者鄒念祖/專題報導

西元2010年是民國99年,台灣人相信「長長久久」的好兆頭而愛在99年結婚,西洋影壇卻像得了傳染病一樣的接連閃電分手。奧斯卡影后莎莉賽隆、凱特溫絲蕾、珊卓布拉克被牽拖中了奧斯卡魔咒,其他人沒得奧斯卡也一樣說掰掰。

1月分手情侶 莎莉膩了沒fu 甩小咖戀男模

明星︰莎莉賽隆(35歲)&史都華湯森(38歲)

交往時間:9年 分手原因:女方沒fu了

雖然同是演員的史都華湯森遠不及莎莉賽隆有名,但兩人一直公開互稱老公老婆,交往期間一直很甜蜜。

前年底,莎莉覺得沒fu了,可是兩人耶誕節後還要去墨西哥度假跨年。於是莎莉陪史都華度過最後一次快樂的假期,一回洛杉磯就提分手。莎莉繼續住在他們價值250萬美金的好萊塢豪宅,史都華則搬到馬里布。莎莉最近在跟男模艾瑞克泰約會,他擁有六塊肌,還會自己種菜。

3月分手情侶 真愛旅程不順 溫絲蕾離婚桃花旺

明星︰凱特溫絲蕾(35歲)&山姆曼德斯(45歲)

結婚時間:7年 離婚原因:眾說紛紜

凱特溫絲蕾與導演老公山姆曼德斯合拍的「真愛旅程」探討讓人窒息的婚姻制度,2009年兩人風光出席各大獎項,溫絲蕾以「真愛旅程」與「為愛朗讀」分別拿下金球與奧斯卡影后的一年後,她卻獨自出席2010年3月的奧斯卡獎,沒隔幾週就宣佈離婚消息。

兩人的婚姻從2009年夏天就陷入瓶頸,有人說是溫絲蕾的事業太成功,讓曼德斯覺得不快;也有人說是溫絲蕾在「真愛旅程」與李奧納多的床戲給曼德斯帶來陰影;也有人說曼德斯與英國女星蕾貝卡霍爾外遇,被曼德斯否認。

溫絲蕾現在住在紐約,帶著兩人的6歲兒子喬,以及她前一段婚姻生的女兒米亞。她與男模路易斯杜勒交往5個月,剛於去年11月分手,又被拍到她與新的年輕帥哥約會。

3月分手情侶 偷腥尪攻其不備 珊卓重傷休夫

明星︰珊卓布拉克(46歲)&與傑西詹姆斯(41歲)

結婚時間:5年 離婚原因:男方多劈

珊卓布拉克以「攻其不備」贏得2010年奧斯卡影后的10天,老公傑西就被爆出與脫衣舞孃有染,之後他的劈腿對象像爆米花一樣連環爆,每個都是大奶刺青妹。

原本珊卓已與傑西一起秘密領養一個黑人嬰兒路易斯,兩人離婚後,由珊卓獨立撫養。珊卓最新的緋聞是與思嘉喬安森的前夫萊恩雷諾斯共度跨年夜,兩人都在2010年離婚,在彼此最脆弱的時刻相互扶持。

至於知名度與珊卓天差地遠的傑西,也承認「我親手毀了一段美好的婚姻」。愛刺青與重機的傑西是電視主持人,他也有了新歡,就是「LA刺青客」的美女刺青師凱特馮迪,兩人目前已訂婚。

4月分手情侶 老梅休糟糠妻 現世報毀事業

明星︰梅爾吉勃遜(55歲)& 歐莎娜葛里格瑞瓦(41歲)

交往時間:1年 分手原因:女方逼婚又強勢

歐莎娜懷了「老梅」梅爾吉勃遜的女兒,老梅為了她結束28年婚姻,又付出4.5億(約台幣130億元)贍養費給前妻,但他與歐莎娜才正式公開彼此關係半年多就分手,還摧毀了老梅的事業。

俄國音樂家歐莎娜曾於1997年為提摩西達頓產下一子,不是省油的燈。她先聲稱老梅有暴力傾向,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而老梅也以禁制令回敬她。她又提出錄音帶證明老梅對她與稚女施暴,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錄音帶經過變造,不過這起家暴案仍在調查中。雖然連前妻都出面替老梅講話,但酗酒、罵警察、又惹惱猶太人的老梅,已成了好萊塢的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10月分手情侶 蔻特妮沒性趣 大衛不像男人

明星︰蔻特妮考克斯(46歲)&大衛阿奎特(39歲)

交往時間:14年 結婚時間:11年 離婚原因:無性生活

「六人行」的蔻特妮考克斯與大衛阿奎特從一訂婚就開始婚姻諮詢課程,婚後各玩各的,最後仍走上離婚之路。兩人離婚消息一公開,大衛就上廣播節目自爆:「我們已4個月沒有性生活。」他還立刻搞上一個女服務生,對前妻嗆聲說:「她讓我覺得像個男人。」

兩人離婚後,蔻特妮仍住在兩人在洛杉磯的房子,大衛搬出去。蔻特妮非常不爽大衛口無遮攔,兩人互動冷淡。蔻特妮早已與她合演影集「熟女當道」的布萊恩凡赫特交往。

10月分手情侶 克莉絲汀離婚快樂 勾新歡趴趴走

明星︰克莉絲汀(29歲)&喬登布萊特曼(33歲)

結婚時間:5年 離婚原因:感情不睦,分居已久

克莉絲汀與唱片公司主管喬登布萊特曼離婚,還公開了離婚協議,喬登無法分得克莉絲汀所賺的錢,但兩人共同擁有2歲兒子的監護權

克莉絲汀聲稱離婚後經常以淚洗面,實際上卻像脫韁的野馬,公開與新男友馬修羅特勒出雙入對。馬修是她拍攝「舞孃俱樂部」時的助理,戀情應早在離婚前就開始。

克莉絲汀還帶著男友跑去參加傑瑞米雷納的40歲生日趴,喝醉躺在傑瑞米的床上,當傑瑞米打開房門看到馬修在幫克莉絲汀拍背,整個傻眼,因為克莉絲汀根本不是他的朋友。

11月分手情侶 瑞秋別戀克雷格 戴倫難挽狂瀾

明星︰瑞秋懷茲(40歲)&戴倫艾洛諾夫斯基(41歲)

訂婚時間:5年 分手原因:女方外遇

導演戴倫艾洛諾夫斯基曾以「力挽狂瀾」贏得威尼斯影展最高殊榮金獅獎,新片「黑天鵝」又將娜塔莉波曼送上金球獎影后,卻無法將他已求婚成功的瑞秋懷茲娶回家,即使兩人已有一個4歲兒子亨利,依然分道揚鑣。

兩人分手時,八卦媒體都把矛頭指向「007」丹尼爾克雷格,說他與瑞秋合拍「夢幻屋」(暫譯,Dream House)假戲真做。1個月後,瑞秋就與克雷格一起躲到英國鄉間度過耶誕節,還被拍到十指緊扣散步去買生鮮雜貨。

11月分手情侶 東尼啃窩邊草 伊娃吃嫩草

明星︰伊娃朗格麗亞(35歲)與東尼帕克(28歲)

交往時間:6年 結婚時間:3年 離婚原因:男方外遇

「慾望師奶」的伊娃朗格麗亞與NBA馬刺隊員東尼帕克離婚,再度證明豪華婚禮不保證幸福結局。

伊娃曾公開說:「我第一眼就哈上他了。」可是她抓到東尼與隊友的老婆互傳上百通簡訊,讓她憤而提出離婚。東尼則否認簡訊的對象是隊友的老婆。

兩人離婚消息傳出不滿3個月,伊娃再傳姊弟戀,從法國菜改吃西班牙菜,與「小潘潘」潘妮洛普克魯茲的弟弟艾杜亞多,在邁阿密的遊艇喇舌被拍到。艾杜亞多才25歲,比伊娃小了10歲。

12月分手情侶 赫莉偷吃球星 送印度尪綠帽

明星︰伊莉莎白赫莉(45歲)&艾倫納亞(46歲)

交往時間:8年 結婚時間:3年 離婚原因:女方外遇

去年12月,赫莉在推特寫著:「今天過得不太好。」那就是她的離婚宣言,宣告她與印度小開艾倫納亞已於數月前分手。

赫莉原本與休葛蘭分分合合多年,後來以第三者之姿介入艾倫的婚姻,好不容易才修成正果。不過赫莉又移情別戀,與澳州板球選手夏恩沃恩打得火熱,而艾倫直到媒體披露赫莉緋聞,才知道自己戴了綠帽

身為名模的赫莉雖然演技不怎樣,財產卻很多。因為沒有簽婚前協議,赫莉可以保有1300萬英鎊(約台幣6億元)的私人財產,她也不拿艾倫一毛錢,可說是最乾淨迅速的脫身。而她與夏恩也只是玩玩就分手,單身後更加自由。

12月分手情侶 思嘉旺萊恩 聚少離多休夫

明星︰思嘉喬安森(26歲)&萊恩雷諾斯(34歲)

結婚時間:2年 離婚原因:長期兩地分隔

時人雜誌才剛宣佈萊恩雷諾斯獲選2010年最性感男人,思嘉喬安森就豪不留戀的宣佈與他離婚。兩人為了拍戲經常兩地分離,讓思嘉覺得很痛苦。萊恩不喜歡思嘉的媽媽,也讓她感到為難。

雖然兩人的離婚宣言充滿了愛與和平,但八卦立刻隨之而來。萊恩與珊卓布拉克共度跨年夜,兩人吃了飯、跳了舞,還一起回珊卓家。兩人在「愛情限時簽」就曾為戲接吻,也將彼此視為好友,兩人關係是否將更進一步,是今年最讓人期待的八卦。


已用關鍵字:離婚,綠帽,監護權,贍養費,婚姻,家暴,劈腿,第三者,愛情,外遇,
共出現:4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2月6日 星期日

受虐成植物人 5歲小娟仍待援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2/06 11:46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春節是家族團聚日子,但5歲的「小娟」只能靜靜躺在病床。對遭受外婆、媽媽、阿姨凌虐成植物人的小娟而言,春節已不具意義,此刻她更需要社會的關懷與協助。

在病床上躺了47年、備受社會關注的植物人王曉民,去年3月間過世,消息曝光後震驚各界,她在生前受到父母及胞妹的照顧,即使身體動彈不得,但應該能感受到親人的關懷;小娟卻沒有那麼幸運。

小娟的母親在20歲左右和前科累累的父親結婚後,陸續生下她和弟弟,民國97年間因不堪家暴離婚,便帶著兒女與小娟外婆、阿姨同住,開啟小娟悲慘的故事。

據小娟的弟弟及鄰居轉述,小娟的母親、阿姨及外婆經常因為小娟調皮、不聽話而不給她吃飯,還持塑膠長棍、皮帶、鐵槌毆打她,用腳踢踹她臉部及全身,並以菸蒂及熱水燙手腳,再抓她的頭去撞牆,甚至以童軍繩勒頸。

去年5月間,小娟被打成植物人,被台北市社會局安置在萬芳醫院治療,4歲的弟弟與10歲的舅舅也因長期目睹長輩凌虐,被社會局分別安置在中途之家及療養院。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秘書洪文玲指出,社會局已接管小娟的監護權,每月負責她新台幣4萬元的醫療費用,犯保協會雖可協助申請180萬元的補償金,但小娟未來何去何從,仍不樂觀。

台北市社會局家暴中心指出,施暴問題嚴重的家庭,如果施暴者判刑服刑出來,家暴中心會評估是否合適再照顧孩童,如果犯行嚴重,就會剝奪父母的監護權,由政府監護、照顧孩子到成年。

小娟的外婆、母親、阿姨等已因家暴吃上官司,未來很可能得入獄服刑。但對小娟而言,最需要的仍是社會的持續關懷、協助,讓她能堅強地走下去。1000206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家暴,
共出現:7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2月3日 星期四

爭幼女監護權 荷莉貝瑞抖家醜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2/03 15:15




(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2日專電)曾以「擁抱豔陽天」榮獲奧斯卡影后的荷莉貝瑞(Halle Berry),為了與前男友爭奪幼女監護權,主動爆料兩人分手、吵架等家務事,成為八卦焦點。

44歲的荷莉貝瑞與35歲模特兒男友嘉布瑞爾歐布瑞(Gabriel Aubry)的姊弟戀,2005年展開之後曾經引起好萊塢娛樂媒體轟動,這位女星也在2008年3月生下女兒。但這段銀色戀曲2010年4月劃下句點,分手之後兩人關係惡化,近1個多月來更是如火如荼展開女兒監護權爭奪戰。

為了準備監護權官司的出庭,這位女星不惜宣布退出原訂本週在紐約開鏡的新片「跨年夜」(New Year'sEve,暫譯)演出,女主角空缺則臨時改由凱瑟琳海格(Katherine Heigl)遞補。

荷莉貝瑞透過發言人對「時人」(People)雜誌指出,如果女兒交給嘉布瑞爾歐布瑞照顧,她將對女兒的安全福祉感到極度憂心,因此將盡一切所能保護女兒。

這場監護權爭奪戰,在媒體上已經演變成荷莉貝瑞與嘉布瑞爾歐布瑞隔空放話、相互抖出分手、吵架內幕的口水戰,甚至爆出嘉布瑞爾歐布瑞曾用帶有種族歧視的辭彙罵身為黑白混血兒的她。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2日的談話節目中,參與討論的幾位名嘴們分析,荷莉貝瑞雖然基於愛女心切,大爆家醜的作法卻使得她的影后形象受損,也不見得對官司本身能有實質助益。

荷莉貝瑞有2次離婚紀錄,第1任丈夫是美國職棒大聯盟選手賈斯提斯(David Justice),1992年結婚,1996年離婚。她的第2任丈夫是歌手艾立克班奈特(Eric Benet),2001年結婚,2005年離婚。1000202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
共出現:7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1月26日 星期三

爭取監護權 男女標準差很大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1/01/27 00:0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根據司法院歷年統計,夫妻離婚時,母親取得監護權的比例遠遠高於父親。不過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律師吳宜臻卻指出,由於法官的性別迷思以及標準不一等因素,有時候經濟強勢的女性,反而無法爭取到監護權

統計數據不足為證

吳宜臻強調,雖然司法院公佈的數據是母親取得監護權的比例較高,但這樣的統計不能證明女性在一般情況下爭取監護權較為有利。吳宜臻分析,許多離婚案件是肇因於家暴,而家暴加害人有9成以上是男性。對於法官而言,當然不會將監護權判給有家暴史的父親。

在一般離婚情況下,女性爭取監護權相當不利。吳宜臻指出,許多經濟弱勢的女性,如外籍配偶等等,法官會因為母親較無經濟能力而將監護權判給父親。即使女性擔任高階經理人,擁有比男方較佳的經濟實力,也未必能成功爭取監護權。在法庭上,許多法官認為高階經理人母親太忙或生活複雜,不足以擔任母職,卻能接受男性工作忙而無法照顧小孩,更認為父親只要有家人的支持系統,並願意撥時間陪小孩就是難能可貴。

監護判決雙重標準

吳宜臻指出,目前在監護權官司裡看到的是法官標準不一。如果以經濟角度為判斷標準,經濟實力超過一般人的女性,卻不一定能成功爭取到監護權,因為法官對於母職另有刻板印象,婦女的職業最好是老師、幼教等相關職業,對爭取監護權較為有利。

目前在判決實務上,吳宜臻認為,法官對於母親採用一套標準:母親經濟實力不用較男方好,但一定要有時間照顧小孩,即使有娘家的支援系統也不納入考量;但對父親又採取另一套標準:父親經濟實力必須強過母親,但只要有家庭系統支撐就可爭取到監護權

最經典的案例就是賈靜雯爭女案,吳宜臻指出,賈靜雯擁有相當資產財力及事業,但賈靜雯的前夫孫志浩卻因名下沒有可供賈靜雯分配的財產,而要向賈靜雯請求分配財產,由此可知是倚賴父母家產與事業的富家公子。但法官卻考量孫志浩的父母可以提供美國豪宅給女兒梧桐妹。

吳宜臻指出,法官用嚴苛的經濟條件來檢查賈靜雯有無能力承擔照顧扶養的責任,卻不會質疑她的先生的父母在經商也會同樣有不穩定的經營風險,也不考量賈靜雯一樣有娘家的照顧支援系統。

母職迷思 對女性不利

吳宜臻指出,很少法官會質疑父親工作忙碌,沒有與小孩相處的時間,或是要求父親減少加班調配時間,而認為父親出錢請保母就好。但如果是母親爭取監護權時,法官卻會質疑母親要如何調配照顧時間,也較不能接受母親花錢請保母或是將小孩送到幼托機構。

許多監護權律師也深知法官對於母職的要求,以母親無法兼顧工作與照顧來做訴訟攻擊。吳宜臻指出,曾有一位律師遇過法院在監護權協調內容時,協調人要求母親減少加班時間的性別偏見。吳宜臻指出,即使母親與父親同樣有支持系統時,但只要母親事業成就較高,加班較多,法官就會不斷出現類似質疑。

司法系統 需性別教育

吳宜臻指出,以賈靜雯而言,經濟條件比一般女性已經好上太多,但如果連賈靜雯都無法爭取到監護權,可見一般女性在爭取監護權上的困難。

台灣的監護權審判不但標準不一,還充滿性別迷思,吳宜臻表示,目前在監護權判決中的子女最佳利益,應該有公平並具有性別觀點的統一標準,不然許多母親就必須承擔許多偏見以及不公。

民國100年3月8日即將要召開全國婦女國事會議,政府也提出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其中在「人身安全與司法篇」初稿中,陳述台灣應「建立具性別意識之司法環境」、「司法相關工作人員養成過程應有性別意識、反歧視、多元文化、傾聽及同理等之訓練」,但實際上,吳宜臻認為司法人員對於女性仍充滿歧視與偏見。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家暴,配偶,
共出現:26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媽搶到監護權 4歲兒棄托兒所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1/21 03:00
黃啟璋/嘉義報導



中國時報【黃啟璋/嘉義報導】

父母離異,四歲大的陳小弟被媽媽阮女丟在托兒所兩個月,不聞不問,積欠了兩個月的托育費,連手機也關機,托兒所報警處理。警方找到孩子的爸爸,父子見面相擁而泣,卻因監護權問題,無法帶孩子回家,社工介入將孩子暫時安置在托兒所,警方呼籲阮女出面處理。

老家住嘉義縣溪口鄉卅八歲的陳男與卅二歲的阮女結婚多年,育有三子,擔任水泥工的陳某攜家帶眷前往新北市討生活,收入微薄生活過得並不好。

生下老三後夫妻感情生變,兩人於九十八年協議離婚,三名小孩老大、老二監護權法官判給男方,襁褓中的老三判給女方。

夫妻離婚後陳無法照顧孩子,將兒子帶回老家由祖父母帶,陳隻身在北部工作,老三則跟著媽媽回到雲林縣莿桐鄉,阮女為了討生活將孩子帶到當地托兒所,因為無法支付托育費,一年多來換了好幾家托兒所。

去年十一月阮女將孩子帶到嘉義市東區的一家托兒所,留下手機及地址,但兩個多月來都未曾出面。

陳某雖然有意將孩子帶回溪口老家,但因監護權問題,孩子只能交給社工處理,社工決定暫時將孩子安置在托兒所,並將個案轉介嘉義縣政府社會處,由縣社會處評估陳小弟弟的祖父母或親戚是否有能力照顧陳小弟弟,再決定是否讓他回到陳家。

至於監護權問題,陳某也正式提出前妻遺棄告訴,希望早日讓讓幼子回到他身邊。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
共出現:6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媽媽不要我? 兒丟托兒所2個月

華視
更新日期:2011/01/20 21:26





媽媽不要我? 兒丟托兒所2個月

接下來要來關心這個可憐小男孩,兩個月前嘉義市一個媽媽把他的四歲兒子,放到托兒所後就失去連絡,後來業者找到了小男孩的爸爸,但是卻因為爸爸和媽媽離婚監護權在媽媽身上,所以就算爸爸想把小孩帶走也不行,現在爸爸只希望,這個不負責的媽媽快出面,別讓無辜小孩受罪。

派出所內,陳小弟無辜的坐在椅子上,緊緊黏著爸爸,眼框還紅紅的,只要爸爸一站起來,他就立刻跟著起來,要看看爸爸去哪裡,就怕被人丟下,他會這麼緊張,那是因為他真的被媽媽丟再托兒所好久了,最後托兒所找到陳小弟的爸爸,只見陳爸爸接到消息,趕來派出所,發現自己小孩沒人管,又心疼又生氣,只能緊緊抱住孩子,輕輕拍背安撫小孩的不安全感,員警調查後才發現,原來陳小弟的媽媽,不知道為什麼,兩個月前把陳小弟丟在後就失聯,這段時間業者想辦法,總算找出陳小弟的爸爸,儘管陳爸爸急著想把小孩帶回家,但是卻礙於夫妻已經離婚,陳小弟的監護權是在媽媽身上,所以陳爸爸根本無權帶回兒子,只能眼睜睜看著陳小弟,先讓社會局帶回寄養家庭,陳爸爸現在只希望,媽媽趕快出現把監護權讓出來,別讓陳小弟成為無家可歸的可憐兒。 [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101/201101200656749.html]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
共出現:5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越女帶走稚子 前夫告略誘敗訴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1/14 04:21




〔自由時報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越南籍妻與丈夫不睦,瞞著丈夫將五歲兒子帶回越南,再偷偷返台打工,簡姓丈夫思念骨肉,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並取得監護權,前妻日前偷偷返台打工卻未把小孩帶回台灣,簡男以監護人身份控告妨害家庭略誘罪,屏東地院判越南籍媽媽無罪。

判決書指出,簡男與越南妻阮氏九十一年間結婚,九十二年產下一子,日後夫妻相處不睦,九十六年底,阮氏私自抱著年僅五歲的兒子出境,飛回越南交由娘家扶養,斷絕與台灣夫家聯絡。簡男九十八年間以妻未履行同居義務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把監護權判給父親簡男。

阮氏又偷偷返回台灣打工,被前夫打聽得知報警處理,並向屏檢按鈴申告前妻涉嫌略誘,檢方認為未成年幼童被母親強行帶走,使幼童與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者完全脫離關係,況且二審把監護權判給父親定讞,將阮氏依妨害家庭的準略誘罪名起訴。

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被告身為人母,在台除了夫家外舉目無親,娘家全在越南,思慮未周下把孩子帶回越南託由家人照料,未將子女交還原告,基於護子心切,合法行使對子女的監督權,才造成前夫無法行使監護權,與準略誘罪的性質不相當,判決越南籍母親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移民署屏東專勤隊透露,此類案件激增,新台灣之子彷如肉票,外配夫妻常為監護權、扶養費、贍養費等理由,拿肉票威脅,甚至衍生扣護照、藏子女、家暴案,因法權不足,移民署與警方坦言「不知如何是好」。


已用關鍵字:同居,離婚,妨害家庭,監護權,贍養費,家暴,
共出現:12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網路交女友 唐川再敲鐘就求婚

聯合
更新日期:2011/01/11 10:06
記者黃琬軒/台北報導



去年,58歲的唐川以迷你劇集奪下金鐘影帝,日前,他至JET「命運好好玩」節目錄影透露,與前妻離婚13年,因感情孤寂,於是經由網路交友與現任女友認識,至今交往快2年,昨天,他坦承感情狀態穩定,今年打算再婚,還說:「如果今年能再得一座金鐘獎,我會立刻求婚。」

唐川從臨時演員出身,以往多半演出反派角色,20年前,他還曾為了2萬元拍攝三級片,去年他演出客台的戲劇得了金鐘獎,他說:「我熬了40年,算是走老運。」回顧過往,他則自認,13年前,因第三者與前妻離婚,他說:「這是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一件事。」他回憶,當時一心想離婚,將財產、孩子的監護權全數丟給前妻,身上一毛不剩,後來也因財務問題,與外遇對象分手,節目上,他語帶悔意的對前妻說:「對不起。」

唐川透露,失婚後,曾經由友人介紹交往對象,不過,他擔心分手後,造成介紹人的心理負擔,因此,8年前,他經由網路交友,擴展生活圈,2年前,與現任女友結識,對方小他9歲,也曾離過婚。他回憶,當時,礙於他是圈內人,還刻意不在網路上放照片,聊了一陣子後,兩人約在淡水見面,他笑說:「我們還約好看對方的身分證。」只為確認對方是否單身,他說:「我現在想找老伴,也想定下來了,不會再花心了。」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第三者,外遇,
共出現:6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

北市受虐姊弟已安置 施暴者多半婚姻衝突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1/07 12:35




台北市一對鄭姓小姊弟,遭外婆、母親、還有阿姨家暴施虐,去年5歲的姊姊被打成植物人,台北地檢署6號將施暴母親等三人起訴、具體求刑十年。台北市家暴中心表示,北市社會局已經安置這對小姊弟,弟弟安置在寄養家庭。家暴中心指出,施暴者的特質,多半有婚姻衝突、缺乏親職教育,再來則才是經濟等問題。(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文山區一對鄭姓小姊弟,去年間遭外婆、母親及阿姨凌虐,甚至姊姊還被打成植物人,小一歲的弟弟也常遭母親等三人家暴,打得遍體鱗傷,台北市社會局家暴中心已經安置小姊弟,包括姊姊的看護費用,由社會局支付,小一歲的弟弟則是安置寄養家庭,不過因為長期受虐、加上目睹姊姊被施暴,小弟弟也進行早期心理諮商輔導。台北市社會局家暴中心主任張美美說,兒虐事件屢屢發生,從社工實務輔導經驗也發現,家暴虐兒家庭,事實上有一些特質,最主要的特質,是父母缺乏親職教育、加上婚姻有衝突,再則才是經濟、酗酒或藥物濫用的問題。家暴中心主任表示,過去大多以為兒虐家庭,大多是家庭經濟狀況差、與失業有直接關係,不過兒虐案件發現,事實上,各種社經地位家庭都有。甚至從小遭受家暴的孩童,長大也可能成為施暴者,所以社會局處理兒虐案件,會追蹤高危險家庭個案,施暴嚴重的家庭,如果判刑服刑 出來,會評估家庭是否合適再照顧孩童,如果犯行嚴重,就會剝奪父母的監護權,由政府監護、照顧孩子到成年。


已用關鍵字:監護權,婚姻,家暴,
共出現:12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1月6日 星期四

女檢察官:如此至親 無法想像 目睹施虐慘狀 小舅舅行為異常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1/07 02:51
陳志賢/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鄭姓小姊弟遭母親、阿姨及外祖母聯手施暴案,承辦檢察官對於三名至親,竟然能狠心連續施虐,而且手段還如此凶殘,表示難以接受,也無法想像。檢察官嘆說,她實在無法理解為何有人會以如此凶殘手段,傷害自己親生幼子。

檢察官偵辦期間,曾赴醫院探視植物人的小姊姊,發現她身形瘦小,只有十一公斤,比同齡幼童小一號,認定鄭母三人長期不給她飲食及營養。

台北地檢署表示,遭施虐的小姊弟,目前由社會局安置,檢方已請承辦檢察官與犯罪被害人協會台北分會提供必要法律協助。社會局將對三名施暴者申請家暴保護令,附加申請鑑定三人精神狀態,了解具有監護權的鄭母,是否達到不適任的程度,作為日後是否代兩姊弟提起剝奪親權之訴的參考。

四歲鄭姓小弟弟緊急安置在寄養家庭。但社工發現,鄭小弟因長期自己受虐,以及目睹姊姊被虐,疑有心理方面問題,已請醫院進行早期心理治療諮商。

社工進一步發現,許姓外婆與同居人生下的十歲國小四年級的兒子,也因長期目睹母親、兩位姊姊毆打凌虐小外甥女、外甥的情況,出現「目睹兒」症狀,以及摸人胸部、亂打人、內褲套頭上的異常行為,嚴重到一度被送往市立療養院松德院區治療,目前也被安置。

目前植物人鄭小妹的看顧費,每個月高達四萬元,此外,鄭小弟及兩人十歲小舅舅的精神治療費用,都由社會局支付。

北檢檢察長楊治宇獲悉此事後,昨天指示承辦檢察官及犯罪被害人協會台北分會,積極與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聯繫,由於被害人母親已不適任,若社會局考慮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檢察官願意提供法律協助。

不過,社會局認為,兩姊弟的監護權相當棘手,因提起剝奪親權之訴,並非以家暴作為唯一條件,況且鄭母被羈押,故暫時不會提起訴訟。

社會局曾聯絡鄭姓小姊弟的生父,但有詐欺等前科的父親明確拒絕兩人監護權,社會局目前組成專案小組專責本案,由資深社工蔡新達處理。目前暫時取得兩人的監護權三個月,期滿可依評估再延長。

犯保協會表示,依女童的狀況,社會局可代為申請重傷害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最高金額可達新台幣一百八十萬元。


已用關鍵字:同居,監護權,家暴,
共出現:7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達比修有鬧離 妻開口要8億贍養費

TVBS
更新日期:2011/01/06 19:38




日本職棒投手明星達比修有,今天以5億日幣的年薪,和日本火腿隊續約1年,他的年薪約合台幣1億7千6百萬,不過最近的家務事,讓他相當頭痛,達比修和明星太太紗榮子正在協議離婚,獲得小孩監護權的紗榮子,要求8億多台幣的贍養費,達比修有遲遲不肯點頭。

達比修有(98.10):「當我在投手丘上就會想到太太,如果我被打爆,她會有多難過,這麼一想有助我投得更好。」

現在的達比修有,一想到太太可能會想皺眉頭,因為將取得2個兒子監護權的紗榮子,已經開口要求高額的贍養費,大約每個月356萬台幣,她才願簽字離婚,估計到小孩20歲成年,達比修有得付超過台幣8億的贍養費,和達比修有原本打算給的,每個月35萬台幣生活費,實在差很大,因此遭達比修有拒絕,也讓這對已經瀕臨決裂的夫妻,關係再降冰點。

其實達比有修的太太會開出這樣高額的贍養費,是有原因的,他們去年2月才出生的小兒子,身體不太好,最近還開過刀,要養到20歲,恐怕真得花不少錢。

不過他的贍養費有著落了,火腿隊已經以5億日圓的年薪,和達比修有續約1年,比去年多1億7千萬日幣,年薪大約合台幣1億7千6百萬,才25歲的達比修有,比前輩鈴木一朗還早成為日本職棒的5億元男,一朗是26歲拿到5億日幣年薪,達比修有馬上在推特上表示,感謝球團對他的評價,不過他不願簽長約,應該是隨時準備前往美國大聯盟發展。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贍養費,
共出現:9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許效舜和前妻達成3協議 付660萬化解假扣押

蘋果日報
更新日期:2011/01/03 06:30
蘋果日報




許效舜(右起)昔日帶女兒一家三口出遊的幸福模樣,已不復見。

【張瑞振╱台北報導】48歲許效舜(舜子)離婚4年多,因欠繳扶養費,日前被現年15歲的女兒向法院聲請提供擔保後,對他假扣押770萬元財產,他昨和前岳父達成3項協議,只要一次付清(女兒價值300萬元的保單、10年贍養費360萬元)共660萬元給前妻李優君,就能解除假扣押。

舜子1992年和李優君結婚,3年後女兒出生,2001年母女移民加拿大,因生活和觀念不同,2人在2006年3月14日離婚,他每月要支付安家費6千元加幣(約18萬元台幣)給前妻,但才支付1年多後,他因手上節目銳減,改為每2、3個月支付1次,2010年1月前妻寫信給媒體指控他沒付贍養費,2011年第1天被披露女兒對他假扣押財產。

透過媒體對女喊話 「I Love You」

他昨天透過前岳父居中協調,和前妻達成3項協議,1是女兒10年約300萬元保單還給前妻,2是每月支付前妻3萬元贍養費達10年共360萬元,3是360萬元要一次付清,前妻昨傳真一封信給舜子,舜子轉達她只想過安靜生活,假扣押並非她或女兒本意,是她在不知情下,她律師基於保護她母女所做出的動作。

他目前僅主持衛視《瘋神無雙》,每集酬勞約4萬元,每月收入約32萬元,但每月開銷近30萬元,先前已拿光復南路54坪房子向銀行貸款1500萬元,再加上跟朋友借約800萬元、還要立刻支付贍養費約360萬元,負債高達2660萬元,他說:「我會努力工作。」

已經1年多沒和女兒通電話的他,昨哽咽透過媒體向女兒問好:「爸很想念妳,相信媽媽將妳帶的很好,希望妳每天都過的很快樂,打電話給我好嗎?I Love You。」他前天才向24歲女友陳愉下跪求婚,預計7月結婚,會發出約1000張喜帖,他不簽婚前協議,但「想再生2個孩子」。

舜子離婚4年扶養費掀風波

◎移民情淡:

1992年和李優君結婚,1995年生下女兒,現年15歲,2001年母女移民加拿大,因生活和觀念不同,夫妻漸行漸遠

◎給錢離婚

2006年3月14日離婚,共同擁有女兒監護權,但他每月要支付安家費6千加幣(約18萬元台幣)給前妻,直到女兒滿18歲為止

◎前妻反擊:

2010年1月他提到很久沒看到女兒,前妻寫信給媒體反擊,指他沒付贍養費

◎被假扣押:

2011年1月1日他因欠繳扶養費,被女兒向法院聲請對他假扣押770萬元財產

◎達成協議:

他昨和前岳父達成3協議,一次付清660萬元給前妻,她就撤銷假扣押

《蘋果》資料整理

■新聞動起來!立即前往《蘋果動新聞》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贍養費,
共出現:11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1年1月2日 星期日

台灣律師登陸 廈門展身手

旺報
更新日期:2011/01/03 02:56
特派員洪肇君/廈門報導



旺報【特派員洪肇君/廈門報導】

自大陸開放台灣參加司法考試以來,到目前為止有2030人報考,只有8人取得律師資格;其中4人選擇在廈門聯合信實事務所實習,他們認為,兩岸商業、婚姻問題繁多,作為「試吃螃蟹的第一人」,雖有風險,但先行先試才能搶占先機。

來自台北的郭以功表示,在台灣執業十餘年,各行各業的客戶都來詢問大陸法律問題,讓他思索,這是一個趨勢,不能自外於大陸,「也就是說,客戶端的需求引領律師這個行業也要走向大陸。」

涉台案件 快速上手

早在2008年就通過大陸司法考試的邱冠魁則認為,法律與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不管是訴訟或者公證,台灣與大陸有各種層面的問題等待法律去規範解決,登陸之後,他更感受到其間的嚴重性。

由於邱冠魁已實習期滿(大陸律師同台灣一樣,通過考試須再實習一年),拿到執業證書,因此每次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的涉台案件都由他處理,有簡單的,也有複雜的。

他接過一位大陸配偶的案例,其實是假結婚想到台灣工作,後來沒到台灣,但與假老公沒再連絡,數年之後,這名女子談上戀愛要結婚了,卻找不到當年的假老公來辦離婚

邱冠魁只收5000人民幣就把事情辦妥,「其實事情很簡單」,他回台灣找到那名假老公,對方因為沒在台灣辦結婚登記,又另娶台灣女子。邱冠魁只將重婚罪、偽造文書等罪名講一講,假老公就乖乖飛到大陸,跟大陸女子辦妥離婚,雙方從此各得其便。

婚姻、繼承 接案最多

大陸限制台籍律師只能辦理婚姻、繼承以及非訟案件,目前婚姻跟繼承是最常見的案子,這涉及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兩邊各自的民法、婚姻法,通常是涉及錢的問題比較難辦,有贍養費或遺產分配等疑義,若有孩子又扯到監護權問題。

來自桃園的廖德澆就說,對他們這種「兩岸雙證」律師來說,過去在台灣就常打這種官司,兩岸的婚姻與繼承問題,只要律師居中處理,把兩邊的法律問題剖析清楚,當事人往往都會同意律師的看法,「讓雙方都能獲得合理的分配」,就可以把事情解決,不用上法院。

服務台商 具有優勢

在中國政法大學修得經濟法學博士的呂錦峯則表示,婚姻與繼承之外,台商最常遇到的商業問題,才是台籍律師的專長,大陸正在建立專利商標與智慧財產權概念,「其實兩邊的條文差不多」,台商要投資大陸,利用自己的專利來獲利,就要在訂約前期確立法律地位,合資企業更要確立股權分配等事宜,才不會吃悶虧。

郭以功是台灣許多大企業的法律顧問,他更深入的表示,大型企業體與大陸方面合作,一定要在董事會的董監事席次分配、經營權範圍方面先訂定規範,才能合作愉快,這也是台籍律師的優勢,以現在局勢看來,他相信,台籍律師在大陸的未來是前景可期。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贍養費,婚姻,配偶,
共出現:12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找黑道喬債變肥羊 陳威陶被削4千萬

蘋果日報
更新日期:2010/12/30 06:30
蘋果日報




引鬼上身<br/>陳威陶透過天道盟處理債務糾紛,反遭海削四千萬元。《壹週刊》

【綜合報導】藝人王靜瑩前夫、南港輪胎董事陳威陶找黑幫處理債務糾紛,不料是請鬼拿藥單,反被天道盟太陽會會長吳錫聰視為大肥羊,強借五百萬元,更和小女友被帶到太陽會堂口,在吳及十多名幫眾恐嚇下被迫簽三千五百萬元支票,陳共遭海削四千萬元還不敢報案。檢警偵辦一件槍擊案拘提吳錫聰,意外查出此案,昨將吳依詐欺、恐嚇等罪嫌起訴,求刑二十年,併科罰金一百萬元和強制工作五年。

陳威陶是組織犯罪被害人與證人,檢方依法不得揭露身分,起訴書裡均以「知名富商A4」代替,檢方昨拒證實A4即為陳。據媒體歷次報導,陳始終否認找吳錫聰喬債反被勒索,曾說:「我不知道『太陽會』是什麼!」還斥傳聞都是「鬼扯淡」,但他後來向朋友訴苦被檢方傳喚出庭,消息意外曝光。

陳撇清:與我無關

據透露,陳威陶四次出庭作證都戴帽遮掩坐牆角,對許多關鍵問題噤若寒蟬,極怕遭報復,更以「連勝文都被開槍了」表達萬分恐懼。陳昨得知檢方起訴吳錫聰,仍撇清說:「我認識這個人,但只見過一次面,不熟,這案子跟我沒關係,如果跟我有關係,法院應該會傳我,但沒有啊!」至於和陳一起到堂口涉險的女友,身分也被保密,她是否為陳威陶的二十二歲新歡「Emma」,檢方拒透露。

陳威陶的前妻王靜瑩昨透過經紀人說:「我跟陳威陶已離婚,不清楚這些事情。」

陳威陶(三十九歲),身家約兩億元,他在二○○四年與王靜瑩結婚,隔年生下兒子小蝦米,並傳出他毆打王。前年九月陳威陶與王靜瑩打官司爭奪兒子監護權,今年二月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後來他與小他十七歲的幼齒妹Emma交往至今。

板橋地檢署調查,陳威陶去年簽發面額分別是兩千萬元、一千五百萬元支票兩張,輾轉流入四海幫成員「小鍾」手中,「小鍾」兌現兩千萬元支票被退票,找陳理論,陳推稱沒開支票給「小鍾」,並透過友人向太陽會特攻隊隊長凌志成求助。

太陽會長吳錫聰(四十七歲)今年二月得知此事,主動找「小鍾」協調以換票方式,讓陳展延到今年十月付款。吳以手下連世宗名義簽發兩張面額相同的支票,由陳威陶背書擔保後拿給「小鍾」換回兩張舊支票。

幫眾包圍迫簽本票

陳威陶以為找到強力靠山,卻不知噩夢剛開始。吳錫聰得知陳身家數億,佯稱需短期周轉,向陳借五百萬元保證今年四月還清,陳照辦後五百萬元有去無回,還屢遭吳自稱費很多工夫、花很大面子幫忙才擺平糾紛,不斷要求提供賺錢門路,並拗陳招待他去北市知名的「龍亨酒店」飲酒作樂。

陳威陶幾次向吳錫聰討五百萬元但碰釘子,今年三月,吳一再要陳再簽三千五百萬元支票,擔保會支付給「小鍾」的票款,並多次在陳的面前,故意吆喝小弟去別處把某人押走「開槍」,更在酒店藉口不滿同桌一名律師要先離席,叫小弟拿球棒作勢打人,把陳嚇得魂不附體。

檢方查出,今年四月某日晚間,吳錫聰打電話叫陳威陶與女友到台北市雙城街的太陽會堂口。陳與吳等三名大哥隔桌對坐,十多名橫眉豎眼的幫眾環伺,要他簽支票。陳坐立難安,小女友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一名幫眾問她:「妳知道吳錫聰是誰嗎?妳可以用手機上網查詢。」陳的女友真的掏出3G手機連線Google網頁搜尋,查到吳曾為太陽會副會長,但似乎仍不知嚴重性。陳為了脫困,最後聽命簽發一張三千五百萬元支票給吳。

去年檢警偵辦一名楊姓建商遭槍擊案,查出吳教唆小弟帶槍投案頂罪,今年九月拘提吳錫聰訊問,意外查出陳威陶遭吳詐欺與恐嚇。

5名惡煞遭到起訴

檢方偵訊時,吳錫聰堅稱和陳威陶稱兄道弟,無詐欺恐嚇,也不知陳的支票去向。陳出庭時怕遭報復,不敢討回借款和支票,後來得知吳將被起訴,才探詢檢方可否申請銀行止付。

檢方表示,陳開出的支票須等法院判決後,才可以該支票是被勒索為由要求止付,若該支票已被不知情的第三者兌現,陳可向吳錫聰求償。檢方調查後將吳錫聰和四名幫眾起訴。

陳威陶小檔案

年齡:39歲

學歷:雪梨大學企管研究所

身家:約2億元

家庭:與前妻、藝人王靜瑩育有5歲兒子小蝦米,目前女友Emma僅22歲

現職:南港輪胎董事

專長:曾為飛靶射擊國手。1997年區運會(現為全國運動會)不定向射擊以117分(總分125)獲金牌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新聞動起來!立即前往《蘋果動新聞》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第三者,
共出現: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兄弟爭養病母 法官出考題

民視
更新日期:2010/12/29 17:01






屏東有一位積蓄上千萬的婦女,中風後三個兒子爭著要撫養她,大兒子和三兒子先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大女兒和二兒子聯手抗告,法官除了考量媽媽的意願外,還出考題,要三兄弟說出照顧媽媽最好的方法,最後法官把監護權改判給二兒子。

68歲的王媽媽,2年多前突然中風,身體右半邊癱瘓,雖然意識還算清楚,但沒辦法清楚表達,鄰居眼中的她有五個非常孝順的子女,但子女們最近卻為了爭奪媽媽的監護權告上法院。

法官審理時,要三兄弟說出照顧媽媽最好的方法,最後,願意陪媽媽聊天的二兒子,拿下原本由大兒子擁有的監護權,而三兒子擁有的財產主導權則改判給大女兒。

法官審理時也請社工訪察,還問了家人和看護的觀察,才做出判決,但其實,兄弟爭奪監護權,除了孝順外,關鍵也在錢,母親有約1000萬的積蓄養老,兄弟間對於母親存款是不是被挪用,互不信任。

子女報答養育恩,是應該,但對簿公堂,對養病中的媽媽來說,卻難免傷心。


已用關鍵字:監護權,
共出現: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