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2/02 22:15
配偶同意? 別斷她們生路!" />
為了性工作除罪化,內政部研擬一個成人性交易管理法的草案,規定的其中一項竟然是,要求已婚的性工作者,必須徵求配偶的同意,才能工作,如果配偶不同意,可能還會讓自己難逃刑法的通姦罪,不過,一般的性工作者,不是離了婚,就是瞞著丈夫出門工作,所以法條歸法條,可行性幾乎是零,我們來聽聽,從事性工作,已經有二十八年的美子,他真正的心聲。(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2/201002020402612.html)
已用關鍵字:通姦,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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