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15 22:01
為了保障本國女子的權利,印尼政府最近可能通過一項法案,要求和印尼女子結婚的外籍配偶,得先支付新台幣161萬元,消息傳出,許多人罵翻了,批評這跟賣女兒根本沒兩樣。
原本抱著不婚主義的尼克布朗,自從認識印尼女子瑪雅薩里之後,墜入愛河,不僅皈依回教,而且跟她在雅加達近郊舉行了一場氣派豪華的回教婚禮,這樣的跨國婚姻,最近成了印尼政府整頓的對象,一旦修法通過,未來外籍男性想娶印尼女性,都得先付新台幣161萬5千多元,放在政府管理的銀行帳戶中。
雖然印尼政府是出於保護本國女子,不過看在民眾眼裡,簡直太誇張了。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旦這項政策過關,恐怕許多人會轉而尋求非正式管道結婚,這樣一來,萬一雙方離婚,女方在贍養費和兒女監護權上,更是亳無保障,所以印尼政府一番美意,最後又成了眾矢之的。(民視新聞翁如玫綜合報導)
已用關鍵字:離婚,監護權,贍養費,婚姻,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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