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珍願匯回海外資產 交公正第三者

自由
更新日期:2010/03/23 04:11




〔記者郭芳綺、林俊宏/綜合報導〕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昨天發出聲明稿,同意將海外帳戶資產二千一百萬美元主動匯回台灣,但強調扁家資產來源皆為合法政治獻金,絕非畏罪繳回,而是為貫徹公共財信念,如同過去八年總統任內,捐助民進黨共約十三億元的作法,匯入由公正第三者監督管理的信託帳戶,捐助弱勢社會公益和幫助本土社團。

吳淑珍聲明表示,同意匯回扁家在瑞士帳戶約二千一百萬美元的款項,但應匯至由公正第三者監督管理的信託帳戶,且用於支持台灣本土力量與捐助社會公益弱勢兩大用途,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說,吳淑珍女士講什麼,檢方沒必要跟著回應。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昨天在他工作的高雄市律師事務所,代母出面說明,主動發給媒體有扁嫂親筆簽名的聲明稿。

針對特偵組查扣扁家在瑞士銀行的二千一百萬美元,吳淑珍承諾全數匯回台灣,但必須專款專用、用於公眾,扁家人絕不使用任何一塊錢。

吳淑珍指出,她是以主動、自願、善意、配合的態度,將海外帳戶資產匯回,這筆資產絕非貪污所得、亦非檢察機關認定的犯罪所得,更非洗錢帳款,法律上,並無義務匯回,但因遭抹黑扭曲而有污名化的說法,形同媒體公審、有罪推定,她對此表示嚴正抗議。

吳淑珍說,她的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亦向社會承諾海外帳戶資產匯回台灣做公益,陳家人的承諾從來沒有改變,可由社會公評,並受人民檢驗。

吳淑珍表示,為確保海外帳戶資產的每一塊錢,用於「支持台灣本土力量」、「捐助社會公益弱勢」,應該將款項匯入公正第三者,並由社會共同見證監督。至於公正第三者是誰,陳致中說,可以和檢調共同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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