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 星期二

賣淫需配偶同意? 江宜樺:學者建議,研擬中尚未定案

NOWnews
更新日期:2010/02/02 14:31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為了讓性交易合法化,內政部將研擬「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但外傳草案中規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必須獲得配偶同意,對此,內政部長江宜樺今(2)日澄清,「成人性交易管理法」還是在研擬階段,而性工作必須獲得配偶同意的部分也尚未定案。

外傳草案中規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必須獲得配偶同意」的部分,外界對多所批評。江宜樺解釋,「這是在去年下半年委託學術界的學者專家所研擬的性工作管理規範裡面,有提到這樣的建議,但就如同其他許多建議都還在研擬階段」。

江宜樺表示,由於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已是行政院未來既定的修法方向,內政部最遲將於民國100年11月6日前完成修法。但是,為了讓社會大眾安心,內政部不會只是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也會進一步研擬類似成人性交易管理法的法案,以做好各項配套措施的管理。

針對記者追問,從事性工作為什麼要徵得配偶同意,江宜樺則表示,由於刑法有通姦罪的規定,在不修正刑法或廢除通姦罪的情況下,必須兼顧刑法規定與保障性工作權,因此有學者提出有配偶的性工作者要徵得配偶同意。

江宜樺強調,性工作除罪化屬於社會爭議性議題,相關作法仍有待社會各界討論,等到凝聚社會共識後,才會形成政策方向,內政部目前並沒有所謂的「性工作管理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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