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4/13 00:53
記者慶正/台北報導
台北榮總國際醫療中心主任兼任行政院衛生署暨中央健保局「醫療品質審議委員會」委員李偉強,12日指出,二代健保所謂「單身」認定,指的是「稅籍單身」而非「戶籍單身」,認定更具彈性,與外界認知懲罰單身顯有落差。
他表示,台灣實施全民健保,能夠於1997年至2006年醫療支出成長率控管在5.18%,比歐美國家低,且給付項目多、就醫便利,在獲得國人高滿意度的情況下,我們應該珍惜這難得成績,並且支持二代健保的改革。
李偉強說,自國內開辦健保以來,對醫療機構與民眾形成極大影響:一、醫療支出集中在特定重症,例如洗腎、長期依賴呼吸器治療、惡性腫瘤成為健保支出前三名;二、無法有效控制醫療浪費;三、重醫療、輕預防;四、大型財團法人醫院快速增加,形成「醫院大型化」,大者恆大,小型醫院難以競爭生存現象。
行政院推動的二代健保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可是「懲罰單身」話題,意外成為健保改革的焦點。監察院人事室12日邀請台北榮總李偉強專題演講。
李偉強說,一般人認為的「戶籍單身」指的是沒有法定配偶;但「稅籍單身」是從報稅的角度來看,指的無配偶、單獨一人獨自報稅,與是否有婚姻不同。
他指出,有下列幾種情形可排除在「非稅籍單身」範圍:如無配偶但報稅時將父母列為撫養親屬,或單親爸媽獨力撫養未成年子女。對於所得很低的單身民眾可能低於下限而採最低保費,影響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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