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中國設立(駐外外交官法) 對駐外人員有嚴格規定

中廣
更新日期:2009/10/31 22:35




中國今天通過第一部(駐外外交人員法),對駐外人員作出嚴格規定,包括外交人員結婚必須獲得主管批准,駐外人員配偶不能是外國人。

中共(十一屆人大十一次會議)今天閉幕,會議通過大陸第一部(駐外外交人員法)。這部法令把大陸外交人員最低年齡,從十八歲提高到二十三歲。法令也規定,大陸駐外人員結婚,必須向上級報告配偶身份,離婚也要向上級報告。

這項法令禁止大陸駐外人員,娶外國人為配偶。根據這項法令,有外國配偶的人不能被選為外交官。一個人當上外交官後,如果他的配偶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就要立即終止這名外交官駐外任期,將他調回國。

中國與一百七十一個國家建交,在外國派有五千多名駐外人員。但大陸官員說,美國有兩萬五千名外交官,英國有一萬九千名外交官,法國也有將近一萬名外交官。與這些國家相比,中國外交官太少,今後會逐漸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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