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10/22 18:01
目前正參選彰化田尾鄉長的前縣議員李武雄,因為和曾姓女子外遇,被妻子發現,但事後雙方和解,同意斷絕往來,否則賠償500萬元,不料兩人仍持續交往,鬧上法院,法官判第三者須賠償350萬元。
李武雄在2002年議員任內,認識曾姓女子並發生關係,3年前產下一女,擔任鄉代的妻子,今年提告通姦,透過地方協調,第三者簽下和解書,「保證斷絕往來,否則賠償500萬元違約金」,沒想到,兩人藕斷絲連,還被跟蹤拍到帶著私生女出遊,法官審理後,判決第三者要賠350萬元。
陳年舊情,紛紛擾擾,又扯到了小孩子,民代夫妻,因為桃色糾紛鬧上法院,原本有意淡化處理,甚至撤銷告訴,如今法院在選前做出判決,私人家務事,無疑重創了他年底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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