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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徵信社抓猴失風 送法辦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2/17 14:23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7日電)高雄市1 名男子發現租屋處遭人裝設竊聽器材,警方據報查出是其妻懷疑他有外遇,委託徵信社裝設,警方今天將徵信社員工6 人依妨害秘密及侵入住宅罪嫌送辦。

高雄市警察局左營分局表示,這名男子報案指稱,在租屋處內發現遭人非法入侵裝設竊聽器材。

警方據報前往勘查,發現這組器材被刻意隱藏於牆壁電源控制箱內,共有針孔攝影機、收音麥克風及發報天線等器材。

由於男子也摸不著頭緒,員警與他討論分析所提供的線索及交往狀況後,研判是其妻懷疑他有外遇而涉案。

警方深入調查後,查出是男子的太太以新台幣20萬元代價,委託徵信社業務經理、組長,指揮4 名員工侵入被害人租屋處及座車裝設竊聽器材與衛星定位器,並於同棟大樓承租另1 屋架設收訊設備,以監看被害人的行動。

警方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兵分多路前往徵信社和涉案人住處,查扣竊聽器材、衛星定位器、委任書、租賃契約等證物。

警方偵訊後,全案依妨害秘密及侵入住宅罪嫌,將徵信社業務經理等6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10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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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住宅裝設針孔攝影 徵信社六人被捕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2/17 13:05






高雄一對夫妻感情不睦,女方懷疑丈夫外遇,僱用徵信社調查老公,徵信社人員涉嫌非法入侵丈夫的租屋處裝設針孔攝影機以及竊聽器,還在座車上裝上衛星定位系統。警方根據被害人報案,查扣監聽器材,逮捕徵信社六名人員。(林憲源報導)

報案人是一名三十多歲的呂姓男子,他和妻子分居,租屋住在高雄市三民區的一棟大樓。呂姓男子發現租屋處被裝了竊聽器,警方據報前往,在牆壁內的電源控制箱裡,搜出具有針孔攝影機、竊聽麥克風還有發報天線。

警方從被害人提供的婚姻狀況線索認為被害人的配偶張姓女子涉案成分居高,於是查出張姓女子因懷疑丈夫外遇,以二十萬元委託徵信社,徵信社人員非法侵入被害人租屋處及座車裝設竊錄竊聽器材以及衛星定位器,而且還在同一棟大樓另租了一間房屋架設收訊設備以掌握被害人一舉一動。

徵信社劉姓經理以及員工等六人遭到逮捕,他們被依涉嫌妨害秘密及侵入住宅等罪嫌移送法辦。

(圖片:高雄市警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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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公僕出賣百姓! 個資成了搖錢樹

華視
更新日期:2011/02/15 14:37





公僕出賣百姓! 個資成了搖錢樹

又有公務人員知法犯法,高雄檢方查獲,有徵信業者利誘公務人員,販賣民眾的個人資料,每筆可賣到兩萬五千塊,目前知道已經有上千筆的個資外流。員警突擊徵信社人員非法監聽,還在轎車的後車廂,起出許多監聽器材,不過檢方偵辦中卻意外發現,原來這家徵信社的許多個人隱私資料,都是透過公家機關流出來的,檢方深入調查,原來從九十八年到九十九年間,徵信業者透過,員警海巡還有公務監理站,以及各級公務人員,用每筆兩萬五千的高價金額購買個資,因為價錢高,所以讓很多公務員,都無法抵擋誘惑,淪為徵信業者購買個資的線民,算一算已經有數千筆將近十萬人的資料,現在變成業者手中的生財工具,而且這些資料,有些居然還是從保護我們的軍警中外流,這樣的風紀怎麼叫民眾放心。 [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102/201102150671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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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業者賣個資 6名公務員涉案

民視
更新日期:2011/02/15 14:01






高雄市傳出有徵信業者透過管道,以3000~8000元不等的代價,利誘員警、監理單位等公務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洩漏民眾個資,查到的資訊轉手賣給委託人,就能從中獲取2~10萬元不等的代價,目前得知至少有有6名公務人員涉案。

警方攔截徵信業者的車輛,起出好幾組非法的監聽器和定位系統,其中還包括少見的遠端竊聽裝置,業者不只靠著桌上大批非法的監聽器材謀生,服務項目中還包括調查民眾的隱私、車籍資料、土地權狀,人肉搜索一手包辦,檢警進一步調查,赫然發現,其中還有公務人員涉案。

徵信業者透過管道,利誘公務人員洩漏調查對象的個人資料,轉手賣給委託人,就能賺取10倍左右的暴利,目前已有6名公務人員涉案。

海巡和員警以及監理單位等不肖公務人員,和徵信業者勾結,利用職務之便洩漏民眾個資,恐怕得吃上洩密罪甚至貪瀆,而握有民眾資料的公家單位卻洩密,也讓民眾隱私受到威脅。(民視新聞曾虹雯、陳凱茂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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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

員警、海巡疑收賄 洩千筆個資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2/15 02:34
王志宏/高雄報導



中國時報【王志宏/高雄報導】

徵信業者買通員警、海巡人員,業者以每筆三千到八千元不等代價,取得民眾個人資料,盜賣個人情資的洩密人員,每一筆可抽六、七成。檢警日前兵分多路,搜索卅九處地點並傳訊廿人;初步調查,至少洩密一千筆,民眾個人資料,也成為不肖公務員的生財利器。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接獲線報指出,多家徵信業者於九十八、九十九年間,為取得客戶指定的戶籍、車籍、手機、前科等個人資料,竟買通員警、海巡人員。經蒐證監控,果然發現國華、統一、女人等徵信業者,透過有查詢權限的現役海巡軍人、監理人員以及台中、宜蘭、高雄等地員警,違反規定擅自查詢個人資料。

王啟明、楊婉莉主任檢察官十日指揮陳建州等八名檢察官,率領刑事局南打中心、高雄市刑大、警政署政風室、電信警察、憲兵隊等,赴台東、台北、新北、宜蘭、台中等地搜索,查扣非法蒐集的個人資料、監聽工具,並傳喚員警徐育平、黃立陞、沈玟宏及許姓員警,及范姓監理人員、徵信業者康升鴻、孫文傑、衛海鳳,以及海巡少校查緝員蕭定哲。

檢警調查,業者孫文傑是退役海巡人員,因與蕭定哲等人熟識,由他扮演白手套居中聯繫,向蕭等人索取需要的個人資料,再以三千到八千元不等價格,向客戶收取費用。

業者還訂出價碼,查詢連續十天的通聯紀錄,每個號碼要價八千元;如要查詢第二支門號,再加價三千元;查詢戶籍地址要價兩千五百元。提供資料者每筆可抽成六、七成。

檢方訊後分別將業者及員警以兩到廿萬元交保。不過,許姓員警宣稱,他是收到某偵查隊的警用電話通知,要求查詢某民眾個人資料,卻無端捲入洩密案。蕭定哲則移送高等軍事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偵辦。全案依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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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警、監理員賣個資 上千筆流出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2/15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雄檢破獲徵信業者涉嫌透過公務單位查個資,搜索高雄市龍華派出所等39處,傳喚警員、公路監理人員、業者等人,經檢方偵訊後,准予交保後傳,海巡少校軍官則移送軍方審理。檢方查出至少有上千筆個資已流出。

交給徵信社 抽佣6、7成

據了解,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辦刑案,意外查獲徵信業者在98、9年間,涉嫌透過警察、海巡和公路監理等單位職員查個資,包括通聯紀錄、戶籍、姓名、前科、車籍等資料,並向客戶收取每筆查詢費用3000元至8000元不等,其中6、7成則為提供個資的公務員報酬。

徵信業者甚至教唆客戶購買具有竊聽功能手機,交予不知情配偶使用,另涉嫌違反竊聽法。

辦案人員初步清查後,認為案情不單純,報請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指揮偵辦,日前見時機成熟,檢警辦案人員兵分39路,前往新北市、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宜蘭縣、台東縣等處搜索,其中包括市警察局龍華派出所在內,並傳喚業者康升鴻、孫文傑、衛海鳳、公路監理人員范喜淑、警員徐育平、許正義、黃立陞、沈玟宏、台東海巡單位現役少校軍官蕭定哲、徵信公司職員等20人到案說明。

公務員 坦承幫忙查個資

檢方偵訊後,業者和公務員以2萬至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蕭則移送高等軍事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偵辦,其餘均釋回,並查出至少有上千筆個資流出。據悉,徐等公務人員均坦承幫忙查個資,但否認收受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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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業者利誘 公務員涉洩個資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2/14 16:28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4日電)高雄地檢署今天宣布查獲徵信業者涉嫌利誘公務員洩漏民眾個人資料案,涉案的公務員身分有員警、海巡隊員與公路監理人員,全案依公務員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等罪嫌擴大偵辦。

雄檢表示,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接獲情資指出,有徵信業者於民國98年、99年間,因接受客戶委託查詢他人戶籍、車籍和前科等個資,就透過管道向不肖公務員取得這些個資。

雄檢指派多名檢察官偵辦,並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和電信警察隊等組成專案小組,兵分多路到高雄市、台中市、台東縣和宜蘭縣等徵信業者處搜索。

雄檢說,專案小組查扣多筆個資和監聽工具,並傳喚徵信業者和涉案公務員等20多人訊問。徵信業者是透過管道聯繫有查詢權限的海巡隊員、員警和監理人員,取得個資後每筆以不等的代價交付所擅自取得的資料。

檢察官訊後,康姓、孫姓和衛姓徵信業者,分別以新台幣2萬元、3萬元、20萬元交保;范姓公路監理人員及徐姓、許姓和黃姓員警各以5萬元交保;沈姓員警以20萬元交保;蕭姓海巡署少校軍官移送高等軍事法院高雄分院偵辦。

檢察官將全案依違反公務員洩露國防以外機密罪、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和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嫌偵辦,並繼續追查有無其他公務員涉案。10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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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業者利誘軍警及監理人員洩露個資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2/14 19:05




高雄市有徵信業者接受客戶委託調查他人隱私,徵信業者透過管道利誘員警、海巡以及監理單位公務員,洩露民眾個人隱私資料,高雄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等單位聯手查獲,多名被告偵訊後都獲得交保,全案依公務員洩露國防以外秘密罪等罪嫌擴大偵辦。(溫蘭魁報導)

高雄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接獲情資,有徵信業者在民國九十八和九十九年間,因為接受客戶委託查詢個人戶籍、車籍和前科等個資,於是以利誘的方式,向不肖公務員取得這些個資。雄檢表示,專案小組查扣多筆個資和監聽工具,並傳喚涉案的員警、海巡和監理單位的公務人員總共二十多人訊問,檢方指出,徵信業者是以每筆查詢費用三千到八千元不等的代價,向客戶收取費用,賺取不法利益。

檢察官訊問後,康姓、孫姓和衛姓徵信業者分別以兩萬、三萬和二十萬元交保,范姓公路監理人員以及徐姓、許姓和黃姓員警各以五萬元交保,沈姓員警二十萬交保,另一名海巡署蕭姓少校軍官則移給軍事檢察官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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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情人節狂歡有套才保險

台灣新生報
更新日期:2011/02/14 00:07
【記者蘇湘雲/台北報導】



今(十四)日是西洋情人節,疾病管制局呼籲民眾享受佳節之外,別忘記保護自己與情人的健康。根據疾管局最新保險套使用民調結果顯示,十五至五十九歲性活躍期男性最近一次性行為僅四十七%受訪者有使用保險套,更有三十二%受訪者過去一年從未使用保險套。

調查也發現,受訪對象中有六十八%同意性行為時都應該使用保險套。高達九十一%的受訪者說,只要伴侶要求,都願意使用保險套。疾管局特別強調「安全性行為」的重要,呼籲民眾激情時別忘保護自己,自己主動,或要求伴侶正確使用保險套,才能避免感染愛滋及性病。

五十%的受訪者表示,使用保險套是為了避孕,三十二%的人認為,使用保險套會妨礙性生活樂趣,還有二十四%稱性行為不使用保險套,是因為伴侶不願意使用。

二十一%受訪者認為購買保險套時會不好意思,另有十%受訪者錯誤認知保險套僅需於射精前一刻戴上即可。根據統計數據指出,「第一次發生性行為」僅四十一%使用保險套,而高達二十%的人第一次性行為發生在十九歲以下。

疾管局呼籲,應加強「安全性行為」自我保護觀念,讓性教育往下扎根,如果性伴侶無法提供「性的安全保證」,又不願做好愛滋病及性病防範,就應該拒絕與這種人有任何性接觸。激情過後如有不適症狀,也可多加利用疾管局友善性病門診推薦醫師名單。

本次民意調查委託蓋洛普徵信公司進行,調查日期為去年十二月十七日至十九日,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十五至五十九歲男性,調查樣本一一三一人,在九十五%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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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民眾 過去一年未用保險套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1/02/14 00:0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統計,超過3成以上的民眾在過去一年未使用保險套,暴露在高風險下。疾管局呼籲民眾,2月14日西洋情人節應落實安全性行為,保護自己與情人的健康。

根據疾管局最新保險套使用的民調結果顯示,15至59歲性活躍期的男性,有68%同意性行為時都應該使用保險套,同時,91%受訪者表示,只要伴侶要求,都願意使用保險套。

雖然民眾了解保險套的重要,但實際行動卻有加強空間。根據統計,最近一次性行為中僅有47%受訪者使用保險套,更有32%受訪者過去一年從未使用保險套。

調查結果也顯示,50%受訪者使用保險套是為了避孕;32%認為使用保險套會妨礙性生活樂趣;24%稱性行為不使用保險套,是因為伴侶不願意使用;21%受訪者認為購買保險套時會不好意思;另有10%受訪者錯誤認知保險套僅需於射精前一刻戴上即可。

調查更顯示,「第一次發生性行為」僅41%的民眾使用保險套,而高達20%的民眾第一次性行為發生在19歲以下。

疾管局呼籲民眾加強安全性行為的自我保護觀念,如果性伴侶無法提供性的安全保證,又不願做好愛滋病及性病防範時,就應該拒絕任何性接觸。

民眾激情過後如有不適症狀,亦可多加利用疾管局友善性病門診推薦醫師名單。疾管局特別強調「安全性行為」的重要,呼籲民眾激情時別忘保護自己,自己主動或要求伴侶正確使用保險套,避免感染愛滋及性病,年年健康歡度情人節。

這項民意調查委託蓋洛普徵信公司進行,調查日期自2010年12月17日至19日,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15至59歲男性,調查樣本1,131人,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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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行業甘苦談-渾身高科技 捉猴007駕到

中時
更新日期:2011/02/14 03:08
李翰/高雄報導



中國時報【李翰/高雄報導】

儘管徵信社的服務項目包羅萬象,但俗稱「捉猴」的捉姦行動卻常為人提起,「捉猴」非隨便就能成功,需有專業的跟監、蒐證等技巧,還得忍受長時間守候的枯燥,及捉姦時碰到的衝突;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有先進的蒐證器材才能順利捉姦在床。

國華徵信南區執行長劉邵智表示,捉猴需要專業,跟監、蒐證等不在話下,公司會聘請退休情治人員訓練捉姦,與電影的情節無異,刺激具挑戰。

捉猴者須有忍功,尤其在守候跟監對象時,一等就是數小時,關鍵情況、畫面可能稍縱即逝而全功盡棄。

劉邵智說,捉猴要捉姦在床才算成功,所以蒐證掌握外遇者與外遇對象的作息很重要。蒐證需要器材,如各種高科技影音設備及交通工具等。

蒐證常有法律問題,若追姦者觸法也會失去捉姦的正當性,外遇者及對象可能逃過法律處分,因此,合法性相當重要,如竊聽須經委託人同意,且裝置地點(房子、汽車)是委託人所有;錄音也只能提供給委託人聽,不能交給委託人。

劉邵智強調,「衝現場」須合法,委託人須事先報警,由警察陪同執行妨害家庭現行犯的緊急搜索,才不至觸法而捉姦失敗。更要避免與外遇者發生衝突,捉姦人員在衝現場後馬上離開,由徵信公司管理階層負責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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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6日 星期三

車震辯唱歌 和解耍賴敗訴

蘋果日報
更新日期:2011/01/26 06:30
蘋果日報



【張欽╱台北報導】去年三月男子黃盛明與人妻朱美鑾在北市迎風河濱公園車震通姦,被朱女丈夫龔怡澤當場抓姦鬧上警局,黃男當場簽下五十萬元本票同意和解,事後卻改口是被脅迫簽本票,打官司否認債權,但台北地院認定黃男簽本票時未受脅迫,昨判他敗訴。

簽50萬本票不認帳

、朱美鑾(均五十五歲)因參加鄰里活動相識,去年三月二十六日,黃駕廂型車載朱女到迎風河濱公園停車場車震,龔接獲徵信社通知報警抓姦,當場發現二人沒穿內褲、黃趴在朱女身上,二人卻辯稱在唱歌。

黃宣稱,龔當時以公布不雅照逼他簽下五十萬元本票和解,於是打官司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龔反控,黃在警局簽下五十萬元本票和解,事後卻否認通姦不認帳,且二人已因通姦被判有罪。法官認定,黃在警局簽本票時從未向員警求救或拒絕,也沒舉證龔有脅迫公布照片,判黃敗訴。

通姦離譜辯詞

★2009/08 女跨坐男 辯「正在禱告」:癌婦撞見女教友跨坐丈夫身上,兩人辯在禱告,依通姦罪判刑。

★2009/07 男女全裸 辯「互相拔罐」:電器公司黃姓經理和趙姓女研究生同眠,被黃妻拍下幾乎全裸照片,兩人稱互相拔罐,依通姦罪起訴。

★2009/02 同房被揪 辯「走錯房間」:歐姓房東睡在女房客房間,歐妻破門捉姦,男方辯酒醉走錯房,女稱吃安眠藥昏睡。因缺乏通姦證據,不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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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

外遇付錢和解 反悔…法官不准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1/26 04:11




〔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54歲朱女與黃某搞婚外情,去年3月到台北市迎風河濱公園車震,遭朱女丈夫「捉姦在車」,兩人還異口同聲強調,只是在車內「唱歌」,沒有嘿咻,黃某後來在警局簽下50萬元本票,與朱女丈夫和解,但他後來反悔,向台北地院訴請拒付,法官認為他是心甘情願簽本票,判敗訴確定。

到場協助捉姦的姜姓徵信社員工表示,當時車窗開一條縫,他從細縫往內看,發現一男一女在車後座,黃某頭朝車前方,上半身有穿衣服,但內外褲脫到膝蓋,朱女也是同樣情形,衝進去時只有黃某來得及穿褲子,朱女來不及反應就被拍到。本案刑事部分,台北地院認為通姦犯行明確,朱女與黃某各被判徒刑4個月,均可易科罰金12萬元,朱女已與先生離婚

本案訴訟時,黃某主張,自己是遭脅迫簽本票;朱女也主張,她與對方並沒有姦情,案發當天晚間8時許,兩人是一起在車內唱歌,黃某唱累了到後座休息,她怕冷也陪在旁,沒想到丈夫帶人衝進來,強行把她的褲子脫下來,還錄影存證,她被迫簽500萬本票,黃某則簽50萬本票和解。但法官不採信,表示案發後,黃某是在警局簽下本票和解,無法證明遭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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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偷情遭逼簽本票 債權算數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1/25 15:24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5日電)1名男子與已婚女子偷情被抓到,男子與已婚女子的丈夫簽下本票,約定賠償新台幣50萬元和解。黃男認為當時受脅迫,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但是法院駁回黃男的請求。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台北市1名黃姓男子與1名朱姓已婚女子發生婚外情,去年3月兩人相約在台北市迎風河濱公園停車場約會,朱女的丈夫龔姓男子帶著徵信業者、警察,當場抓到兩人在車內偷情,並拍到兩人下半身赤裸的畫面。

警察將3人帶回派出所後,黃男與龔男兩人經溝通協調後,簽下50萬元的本票,達成和解。但事後黃男未依約給付賠償金,龔男憤而提告妻子與黃男刑事的通姦罪,法院判兩人各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但黃男認為當時是遭到龔男與徵信業者脅迫下才會簽訂本票,且辯稱員警未依正當程序,容任龔男的恐嚇行為,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在民事部分,法院一審簡易庭判決黃男敗訴,黃男不服上訴至二審。二審合議庭認為,當天雙方簽本票時,就算沒有員警在旁見證,但黃男若有遭受恐嚇的情況,應可立即呼叫員警協助,但黃男並沒有任何請求員警協助之意,因此不認定黃男遭受脅迫。法官駁回黃男的請求。全案定讞。10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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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被逮又賴帳 法官判必須認下風流債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1/25 13:35




黃姓男子和有夫之婦,在公園車震,被逮個正著,答應五十萬元和解,事後想想不甘心,賴帳不給,被告上法院之後,法官判決偷情男必須認下這筆風流帳。

(潘千詩報導)

台北市一名龔姓男子,因為懷疑妻子外遇,所以他私下請來徵信業幫忙調查。去年3月底晚間,徵信業者發現,他的妻子正和一名黃姓男子,在台北市河濱公園內車震,因此,龔姓男子便報警抓姦。當時,龔姓男子還當場要求黃姓男子簽下50萬元的本票,當作和解金。最後,這兩名男女都被依通姦罪,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但黃姓男子最後並不想支付那50萬元的和解金,因此,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一審法院判決黃姓男子敗訴,黃姓男子上訴二審,他辯稱,當時是受到多人脅迫,才會簽下本票,不過,法官認為,當時有多名員警在場,如果黃姓男子認為自己受到脅迫,應該當著員警的面拒絕,或是向員警求援,因此法院駁回黃姓男子的上訴,全案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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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2日 星期六

媽媽和叔叔在床上滾來滾去 幼童揭母姦情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1/22 11:35




四歲幼童天真無邪,一句「媽媽和叔叔在床上滾來滾去」,意外揭發媽媽的姦情!不甘綠巾罩頂的陳姓男子,私下帶著兒子去驗DNA,這才發現兒子不是自己的親骨肉,一氣之下控告妻子和情夫妨害家庭,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判處這對偷情男女各四個月的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一名陳姓男子,由於做生意經常外出,儘管夫妻結婚八年多,但夫妻感情不睦,前後生了五名子女。而生意上往來的曾姓男子,常到陳家拜訪,也和妻子日久生情,並多次在外私通款曲,甚至妻子為了照顧年幼兒子,偷情時還帶著兒子上賓館。卻不料年僅四歲的幼童雖然看不懂,但卻不會說謊,一句「媽媽和叔叔在床上滾來滾去!」,丈夫才驚覺妻子外遇,私下帶著兒子前往驗DNA,發現兒子居然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丈夫也找徵信社跟蹤妻子,也查出妻子出軌的證據。不甘綠巾罩頂的陳姓男子,氣得控告妻子和曾姓男子妨害家庭,並對妻子提出三百五十萬元的民事求償。

妻子和曾姓男子在法院庭訊時,態度相當的配合,也坦承偷情的犯行,法官認為兩人通姦長達七年之久,對陳姓男子傷害相當大,本應從重量刑。但因夫妻二人感情早已不睦,也在洽談離婚;感情破裂在先的事實,並不會因為法官判兩人重刑,就能讓感情恢復,從重量刑實無法達到保護婚姻制度的目的,反可能因判重刑,讓兩被告感情更堅定,加上兩被告始終坦承犯行,因而判處兩人四個月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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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9日 星期三

反霸凌商機! 「隱形保母」跟拍學生

TVBS
更新日期:2011/01/19 18:17




校園霸凌的誇張情節,讓家長成了驚弓之鳥,擔心小孩被欺負卻沒有證據反擊,乾脆委託擅長跟蹤、偷拍的「徵信社女偵探」,化身「隱形保母」,跟拍自己的小孩,從校門口拍到家門口,至於學校裡拍不到的死角,就拿MP3改裝,用超迷你鏡頭拍,「反霸凌」的全民議題,意外讓徵信社找到新商機。

女偵探躲在車內架機器,鏡頭對準高中校門口,他們的身分是隱形保母,幫家長監控小孩,撞球間,拍到高中男生蹺課打撞球。徵信社人員:「好,OK。」

右邊這位還點菸來抽,明明未滿18歲,畫面左邊的國中女生,下了課,立刻換穿便服、短褲,跟朋友去逛夜市,這些鎖定對象監控的跟拍畫面,其實是家長花錢找「隱形保母」,偷拍自己的小孩。

徵信業者吳淑惠:「鏡頭在這邊,很微小,其實都看不出來,可能隨時可以用,別起來,父母親不想讓小孩知道(被跟拍),還是說可能(器材)別在書包上,還是說怎麼樣(偷拍)都可以。」

徵信社人員只能在校外跟蹤,校園內的死角怎麼辦?連聽音樂的MP3,都改裝成超迷你錄影機,霸凌事件讓家長成了驚弓之鳥,不過也得要請得起隱形保母,一個月至少3萬起跳,業者號稱每個月接4到7個Case,這半年來,詢問度增加2成。

徵信業者吳淑惠:「這個(偷拍)器材握著,我們隨時都可以拍攝了。」

就怕小孩成了校園霸凌的犧牲者,卻沒有證據能反擊,專長跟蹤、偷拍的徵信業,意外找到新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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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8日 星期二

找徵信社抓姦 害妻被恐嚇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1/19 04:11




〔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新北報導〕丈夫懷疑妻子外遇徵信社調查,妻子反遭徵信社員工林偉柏勒索2萬5千元,食髓知味的他,進一步要脅再給2萬元,取款被逮,板橋地檢署依恐嚇罪起訴。

檢方調查,喜姓印尼新娘嫁來台灣多年,丈夫懷疑她與潘姓友人有不尋常關係,委託環球徵信社調查,去年7月間,喜婦在桃園市接獲林偉柏電話,指稱手中有她與潘姓友人出遊照,如不付2萬5千元,就把照片交給她丈夫。喜婦擔心照片曝光,討價還價後同意付2萬元,林男則交付一枚相機記憶卡,喜婦檢視記憶卡卻沒影像。

半個月後,林男再度向喜婦表示,徵信社有其他同事在跟監偷拍,要付2萬元才能疏通,喜婦與對方約在三重某速食店後,報警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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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徵信所:石化紡織汽車電子是今年產業觀察重點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1/18 18:05




在工商徵信業扮演重要角色的中華徵信所,今天舉辦五十週年慶祝酒會。對於今年的產業趨勢,中華徵信所認為,原油高檔震盪下的石化走高行情、ECFA加持的紡織產業發燒,以及汽車產業、全球電動車量產元年啟動,和行動通訊成熟造就的新興電子產品崛起,都將會是今年的五大產業趨勢。

至於行政院長吳敦義則在致詞時表示,中華徵信所是國內第一個開始進行民調的機構,在兩岸洽簽ECFA時,經濟部也委託中華徵信所進行分析、以瞭解民意取向,就是希望借重中華徵信所的專業和客觀。同樣也出席的副總統蕭萬長說,目前國內正在發展新興產業、台灣企業也想建立自己的品牌,他希望在這個過程中,中華徵信所也能扮演重要的角色,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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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4日 星期五

學校發放「捐款排名」 家長很受傷!

TVBS
更新日期:2011/01/14 11:24
葉奉達





屏東市忠教國小近來發給家長一封信,感謝捐款贊助家長會,信中詳列家長姓名及金額,還依金額多寡排序,引發家長不滿,認為這讓學生互相比較,捐的少的,因此很受傷。不過,校方強調,這名單只是發給學生帶回家,用來徵信用,沒有排名的用意。

校園裡小朋友玩得很開心,但是,卻有人很受傷,因為收到了學校給家長的一封信,感謝家長在興學及校慶活動上,捐款贊助,只是這贊助名單上,詳列家長姓名、捐助金額,還依照金額多寡排序,從7萬元到10元都有,家長投訴,這引發了學生的比較效應。學生:「很多啊,都幾百元,有些是10元,還有捐7萬。」

家長會長:「看的點不一樣。」

捐款7萬的家長會長不以為意,但有家長很受傷,校方說,會這麼做,是因為有家長反應,說其他學校都把捐款者張貼在公佈欄,他們只發給學生帶回家,沒有公布張貼,純粹用來徵信

校長洪振旭:「校長:我們都沒有透露班級,家長姓名在上面是真的,我們用意是徵信,沒有排序作用,沒有比較的意思。」

校方說,不管捐多少,都是家長的愛心,他們都很感謝,沒想到,採用發放徵信名單的方式,引發比較效應,讓家長不以為然,校方表示,會虛心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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