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

兩岸法令終放寬 陸配工作權鬆綁

公視
更新日期:2009/11/28 22:15




目前在台灣的大陸配偶超過20萬人,今年六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放寬陸配在台工作權,因此勞委會也修正保母證照的報考資格,從明年元旦起,合法來台的大陸配偶,只要持有居留證,經過一定時間的訓練,就能報考保母。

大陸配偶來台多年,多次為了爭取工作權走上街頭,配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全面鬆綁陸配的工作權,從明年開始,陸配也可以考保母證照。

因為勞委會刪除了報考保母證照必須完成國民義務教育的限制,因此不管是有身分證還是有居留證的大陸配偶都有考試資格,但是有民間團體認為,取消國民義務教育並不妥

對於這項開放,媽媽們也有不同的看法

陸配也可以考保母證照、象徵政府對陸配更一視同仁,但是陸配團體認為,社會上一般人對中國籍配偶常常會"另眼相看",拿到證照並不代表就能順利就業

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強調,既然陸配拿到證照,表示已經具備專業知識,也有民間團體雖肯定政府這項開放,但也希望政府拿出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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