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

特稿/金融MOU簽訂後的衝擊與因應/智庫論壇/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助理研究員 彭 思遠

中央日報
更新日期:2009/11/27 12:55




壹、前言

 經過漫長的協商,金融業期昐多時的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終於簽署完成,為兩岸金融協商跨出第一步,也是歷史性的一大步,兩岸金融交流正式邁向正常化。

 且值得注意的是,金融MOU為兩岸首次跳過「兩會」之民間管道,由兩岸金融監管機構之官方平台簽署的條約,顯示兩岸對於較敏感的「官方稱謂」,已產生一定共視;且在外界關注的名稱是否「矮化」或「不對等」的問題,最後兩岸採取較預期為寬且新的模式,「台灣方面」、「大陸方面」的名稱,打破兩岸過去慣用的「兩會模式」,也巧妙在不違背世界貿易組織的精神下,為兩岸獨特的關係打造了一套遊戲規則,對於接續而來的貨幣清算協議,或甚ECFA,均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金融MOU簽訂後的衝擊

 不能否定金融MOU的簽署好處,開啟了金融業進入中國大陸廣大市場的門,金融業前景及獲利可期,同時亦紓解台商於大陸融資的不易問題,對於金融業及台商正面效益不言而喻。此外,陸資來台投資,陸銀來台設立分行,均對於股、房市或甚就業市場都具支撐力道。

 但兩岸金融MOU簽訂後,固然利多金融業、台商、股市、房市及就業市場,但因兩岸發展、經濟規模及WTO的承諾不同,也產生以下的問題、後遺症。

 一、企業徵信資料「不對等」開放,削弱台灣銀行業競爭力

 台灣的聯合徵信中心機制,發展較久且健全。其資料包含台灣居民、公司或其關係企業的信用與金融所有往來紀錄,並且隨時更新;簽訂MOU後,大陸銀行來台營業,就能取得台灣「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會員資格,即能分享聯徵資料,協助對台商的徵信資料的取得。由於聯徵資料屬高度機密性的資料,且台商仍將是兩岸銀行業兵家必爭之地。目前大陸銀行對台商放款,不能針對其在台母公司進行徵信,就像台灣銀行業對大陸台商,目前也只能透過母公司擔保,進行放款。將來大陸銀行在台分行就可對大陸台商在台母公司進行徵信,並直接在台承做台商客戶,但台灣銀行業對中國大陸企業、個人徵信卻難以落實。中國大陸銀行可直接獲得台商母公司的資料,並直接在台承作台商客戶,同時亦有可能拉走現有客戶,對於台灣銀行來說與面臨很大的競爭力。聯徵資料的「不對等」效果,政府需多思量相關配套措施。

 二、「中國銀行大、台灣銀行小」,壓迫台灣銀行業生存空間

 被視為全球銀行最具權威的實力評估-英國『銀行家』雜誌,每年均會對世界銀行排名做一評比,在歷經金融海嘯肆虐後,以中國工商銀行為首的中國三家最大銀行的市值,在2008年前四名中占據3個席次;據統計,中國大陸五大國有商銀去年底總資產已達31.8兆人民幣,其中龍頭工商銀行總資產已正式突破10兆人民幣。而截至八月底,台灣37家國銀總資產為30.15兆台幣,約當於五大中國國有商銀的五分之一;台灣最大的台銀,總資產數據為3.8兆台幣,也僅約當工商銀行的十三分之ㄧ,兩岸金融資產規模差距極大。

 而據《香港經濟日報》報導,在簽下CEPA後,至去年底,中國大陸六大銀行,就控制香港兩成金融業資產;未來兩岸金融開放,台灣金融業生存空間必然受到衝擊,雖金管會已飛速修改「外國銀行分行及代表人辦事處設立及管理辦法」,將授信計算基礎從「總行淨值」改為「分行淨值」,且提高外銀來台設立分行的營運資金等等預防辦法,然中國金融業規模名列世界前矛,政府恐將需加速金融改革計劃,提高銀行資產規模,才能於開放競爭下求得更多生存空間。

 三、WTO規範下的不對等開放,台灣金融業起跑點落後中國大陸同業

 市場對於「金融MOU」賦予過多的任務與期待,在WTO的規範下,金融監理MOU並不扮演台灣金融機構進入中國金融市場的角色。依據WTO的「服務貿易總協(GATS)」訂列的「服務貿易承諾表」中,明確列出各會員國的市場開放程度與保留的限制,故若一會員國要給予他國超過承諾表的待遇,則須透過WTO相關規定簽訂FTA,始能符合WTO規範;換言之,MOU並非FTA,兩岸倘藉由簽訂金融MOU,台灣金融業者得以優於其他WTO會員金融機構待遇而進入中國市場,其他WTO會員國便可向中國要求同等標準,反令中國金融業損失更大,因此中國並無於「金融MOU」中優惠我國之可能。

 在「兩岸金融MOU」的談判中,台灣為「已開發」國家,但中國大陸只是「開發中」國家,在WTO之承諾表列下,中國大陸可以部份保障,設立台灣金融業進入中國大陸的門檻,但中國金融業在MOU生效之後,馬上可申辦台灣金融業務,雙方的「不對等」開放,對於資產規模相對較小的台灣金融業者,在與中國同業之競爭上,顯然在起跑點上就已落後。

 四、資金湧入人民幣,央行喪失新台幣主導性

 金融MOU簽訂之後,兩岸資金在不久的未來,就可自由進出,若依現行利率水準來看,中國大陸存款利率雖已降至2.25%,但仍遠高於台灣5大銀行平均不足1%的利率水平,加上在可預期的未來,中國大陸經濟還會高速成長一段時間,及未來中國銀行可於台灣營業開立人民幣業務,台灣人大買人民幣之投資操作是不可避免的,資金湧入人民幣風潮因而吹起,兩岸貨幣連動性進一步加深。

 另外,美元陷入多重難解的困局,未來一時間內難有反轉之可能,加上金融MOU簽訂之後,兩岸資金往來緊密度更上一層樓,中央銀行在外匯存底的管理上,勢必要增加人民幣持有部位,除防美元貶值帶來之風險之外,亦可因應經貿交流的資金需求,如此發展之下,兩岸貨幣走勢連動性勢必提高,長期而言,新台幣恐將衝擊央行對於新台幣的主導性,且必會對於我國金融市場秩序造成一定程度之影響。

 五、陸資炒作台灣資產,衝擊金融市場秩序

 兩岸資金可以自由進出後,金融市場連動性勢必加大,台灣股市有利可圖,中國大陸資金湧入台股,若陸股行情看俏,台灣投資人亦將大舉買入中國大陸企業股票,資金快速的移動之下,料股市波動幅度加大,成交量亦將隨之暴起暴落,同時兩岸「政治因素」將會更容易干擾股市交易,對金融市場秩序造成一定程度衝擊。

 另外,在陸資炒作之下,房產之價格將更不親民,雖陸委會已做了配套準備,規定中國大陸人民取得自用住宅後,要登記滿三年才能移轉所有權,但現今「中國錢淹腳目」的盛況未止之下,中國富翁只買不賣,也足令房價高掛不墜,進一步拉大有產、無產階級的貧富差距,隨之而來的是,階級流動不易,所得分配的惡化,對於長期經濟發展有深遠的影響。

 參、政府應有之配套措施

 兩岸市場之開放、准入,必然會對於各產業造成衝擊,特別是於原本就於處於該產業中、後段班之企業,極可能面臨生死存亡之關卡。而國際市場激烈的競爭,優勝劣敗、適者生存除為達爾文之物種進化論的真理,進化論亦於各階段經濟發展中不斷應驗;以貿易為主的台灣經濟體,進入國際市場的開放,為擴大市場及提升競爭力必行之路。然重點於,在不可不開放之下,特定行業對於國家之主權及發展有決定性的響性,因此政府對於特定行業必須加以保護,其中金融業位於產業鏈中的關鍵位置,且對於台灣企業之國外佈局有重大影響,有鑑於此,針對上述金融MOU簽訂後之衝擊,提供以下之因應對策:

 一、協助中國大陸建立聯徵中心,成立兩岸資訊交換平台

 聯徵中心資料開放的問題,除資料外洩之安全性考量外,因中國大陸未有全國性、國家級的聯合徵信資料之系統,兩岸開放之比較下,台灣金融業者或僅可獲得片面資料,但台灣卻要提供中國完整企業資訊,顯然並非一「對等」的開放。雖我國銀行業者擁有對台藉企業深度的了解,在業務競爭上具有一定優勢,不過中國大陸銀行業規模龐大,且具地緣、政治優勢,若於同等競爭上,台灣銀行分支機構之競爭力未必強於在地銀行。

 因此建議在開放前期,台灣聯徵中心需要部份管制聯徵資料的外流,以保護台灣金融業早期於中國的競爭力,避免過多台商客戶流向中國金融機構。另一方面,兩岸亦可在徵信方面合作,雙方銀行可透過制度之設計,共享信用記錄,使銀行之貸款更有信用可憑。同時,提供中國大陸政府建言,利用台灣施行多年且完整的聯徵中心營運經驗,協助中國建構一全國性、聯合性的徵信平台,未來透由兩岸資訊交換平台的設立,減少雙方因「開放不對稱」所帶來之衝擊。

 二、限制中國銀行參股金融業比重,加速金融業改革及整併

 「中國大、台灣小」的銀行資產規模之衝擊,事實上,乃為國際間經貿開放下,不得不面對的問題;資產規模之大小,多取決於面對的客戶、業務、市場的多寡,為「中國市場大,台灣人口有限」之根本問題,若不開放,台灣銀行業者始終難已抗衡,因此兩岸開放有其必要性。

 但開放前期於政策配套上仍有可行空間,首先,管制中國銀行業參股台灣金融業的比例,避免台灣銀行淪為中資企業;再者加速台灣現行「過多」銀行的整併,提高台灣金控業的資產規模,同時政策配套,提升金融業者於對岸的競爭力,如兩岸聯徵平台建立,加速ECFA簽訂,修法管制前期中國大陸金融業來台的業務等等,均是可行之道。

 三、加速ECFA簽訂時程,金融業列入「早期收穫」

 在WOT下的「不對等」開放問題,最根本之解決之道,就是「簽署ECFA」,目前官方以規劃金融業為「早期收獲清單」之中,一旦ECFA協議生效,我國銀行業者馬上就可申辦人民幣業務,且亦跳過「辦事處滿3年才能升格分行,2年獲利」之限制,並放寬參股、分支機構資產門檻、營運資金等門檻,WTO下的「不對等」開放問題即刻獲得決解。

 四、吸引台商錢口台灣,提振新台幣價值

 「中國崛起」,不僅是經貿開放之際,當下台灣所面對的課題,在中國大陸高速成長、人民幣開放的升值空間、擴大內需市場等等極具吸引力的優勢下,全球各國政府無不積極研擬的重大對策之一,望可搭上此波「崛起熱潮」。

 在外資用力卡位、積極親中的外交政策推波助燃之下,資金大舉湧力,人民幣升值無可避免,未來台灣開放人民幣業務後,人民幣投資風潮可以預期將會勢不可擋,外資經由台灣管道買入人民幣的投資操作手法,亦也是在預料之中,人民幣及新台幣高度連動,央行恐需慎防「外匯主導性」的流失。

 不過由長期觀點來看,中、台如此緊密的經貿關係,影響匯率的基本面因素一致下,貨幣的走勢必然會有高度相關;但政府還是需積極提振經濟發展,拓展產業建設,加速賦稅改革,吸引台商資金返鄉投資,並利用本身經濟發展之誘因,吸引外資投資目光,提振新台幣人氣,才是匯率回歸正軌之道。

 五、稅賦改革、漸進式開放,減輕衝擊力道

 金融MOU簽訂,ECFA亦不遠矣,未來兩岸資金往來勢必頻繁,而陸資來台投資,有助於提升台灣資產價值,但同時也衍生出價格泡沫、金融市場失序等問題,此外由政治角度觀之,如101大樓、台灣銀行、中華電信等極具象徵性的地標或重要企業,若中國企業成為最大股東,對於台灣主權及國際觀感產生影響。

 對於陸資來台投資炒作房產之問題,若是為實質居住或營業之用,對於市場之發展應是正面助益,但需針對投機客做一防範,可配合近期賦稅改革之政策,對於高單價之豪宅或巨額交易課徵較重之稅額,除可提高財政部之稅收,亦可利用市場機制打壓陸資炒作之誘因。

 另外,市場開放金融市場短期必定會產生較大波動,就此政府應針對特定產業、企業或具象徵義意之地標,設立投資上限,或採行漸進式開放,逐步放寬投資單一企業之限制;而兩岸金融市場機制之接軌,及稅收、交易成本之平等,減少投機客套利之空間,才為兩岸開放後,金融市場長期平衡發展之道。

 肆、結論

 回顧2003年6月29日香港與中國大陸正式簽訂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更緊密的經貿關係),在當下來看已是最完整的協議,然過去幾年來,中港又陸續簽署六份補充協議。同理,兩岸金融MOU也僅是一連串協議的開端,萬事起頭難,其為未來兩岸關係的本質,及兩岸高層敏感的稱謂問題,奠定基礎的範本,對於接續的ECFA等協議有深遠影響,無怪各界對於「金融MOU」充滿無限的憧憬。然革命尚未成功,對於MOU我們不該過度期待,要了解,這只是未來兩岸一連串協議的第一份而已,包括ECFA,未來還將有更多的機制等待啟動。

 此外,需認知市場的開放,雖可獲得更廣大的市場,但同時亦也開啟更多企業來台競爭的管道,得與失之間,更加突顯配套政策之緩衝、輔助及保護機制的重要性,對此政策單位恐需更花費心思研擬弱勢或特定產業的扶持之道;同時對於媒體、企業對於兩岸開放的過度樂觀言論,政院高層亦需提出客觀的評論,提醒社會大眾「協議」不可不簽,但對於國內產業亦會產生負面衝擊,避免政府排除萬難完成了協商,但卻不得民心的支持。

【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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