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9日 星期一

攜女自殺案 中縣:強化通報機制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4/19 14:43




(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19日電)曹姓女子攜女燒炭自殺,台中縣政府今天說明處理經過,表示相關單位盡力聯絡,仍無法阻止悲劇發生,相當遺憾;對未來有自殺風險的案件,心理衛生中心將納入做專業研判。

縣府社會處說明該案處理經過表示,4月2日接獲南投縣社會處張姓社工傳真通報表,並來電陳述該案母女居住地不確定是台中市或台中縣,雙方討論處理程序。

南投縣張姓社工表示,已請南投縣家暴官協尋,家暴官聯絡表示曹女情緒極不穩定,不願透露行蹤,揚言只要把案父找出來,就可解決問題。

中縣家暴中心請南投縣張姓社工持續確認曹女行蹤,後接獲張姓社工來電已與對方聯繫上,曹女表示目前攜女要前往新竹參加法會,在電話中透露目前情緒已平復,並無輕生念頭。4月2日下午4 時許,確認曹女表達情緒已較平復,評估已無緊急狀況。

社會處指出,在4月6日、7 日、13日,社工還多次電話聯絡曹女與被曹女指為女兒生父的蘇姓男子,但一直找不到人,社會處並協同太平警分局家暴官到曹女太平市租住處敲門,也沒有回應。

社工員4 月13日又去電蘇姓男子位於台中市的工作地,店內員工表示蘇男多日未上班,社工告知孩子有危險,但員工表示不方便提供其他連絡方式,社工請求留言,請蘇男與社工聯絡。

社會處表示,4 月16日,社工再次打給蘇男店內員工,請蘇男務必與社工聯絡,並與台中縣心理衛生中心社工聯繫;社工已盡力聯絡,還是找不到媽媽,沒想到發生憾事。

對於社工在通報、訪查、聯絡上是否有疏失責任,社會處長王秀燕表示,還需要深入了解,畢竟誰也沒有故意要讓這件事發生。

王秀燕說,整起事件顯示出通報資料的不完整、社工的經驗與判斷不足及連絡機制等問題,縣府會檢討改進。

為避免憾事再度發生,社會處檢討認為,每個通報單位必須提供更詳細的資訊給接案單位,以利更準確的研判。

社會處指出,縣府也會加強社工對危機事件的處理技巧與敏感度,加強及落實社工專業訓練及網絡單位緊密聯繫機制,建立跨網絡風險判斷評估的訓練及實施,建立標準操作流程。

社會處認為,保護性案件並非單一社工、單位所能完成,需要相關網絡單位合作,掌握更多訊息,未來在尋人部分,均需納入鄰里長的合作機制。

社會處指出,未來對有自殺風險的案件,心理衛生中心將納入做專業研判;通報保護個案日後必須做雙重確認,只要發現一點點嫌疑,寧可多做、不要少做,並隨時抽查案件檢視是否落實。990419


已用關鍵字:家暴,
共出現:4次
........文章來源:按這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