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9日 星期二

王靜瑩訴請離婚 台北地院判准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2/09 17:14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9日電)藝人王靜瑩與丈夫陳威陶間的離婚官司,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准雙方離婚。至於兩人所生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判決由兩人共同負擔,並由陳威陶擔任主要照顧者。

王靜瑩與陳威陶於民國94年間因家暴案件,由女方訴請離婚,雙方後來言歸於好;但王、陳在98年間又發生竊聽等事件,王靜瑩再度訴請離婚,台北地院下午判准離婚。9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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