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2日 星期五

孤獨的靈魂!黑暗角落裡的外籍愛滋感染者系列<上>

央廣
更新日期:2010/02/12 14:45
張順祥



目前台灣由政府公部門衛生署編列預算,支應愛滋感染者的醫療照顧。不過,長期居留在台灣的外國人一旦感染愛滋,必須面對的是強制出境或是複雜又漫長的申覆程序。

『(哽咽、啜泣)診所已經知道我感染愛滋,跟我先生說我已經得病。我在越南沒在台灣,他一直打電話叫我回台灣。回來到機場沒講,在車上也沒講,到家裡馬上講,你已經感染。唉!模糊.......』2004年來台灣,2005年懷孕產檢驗出感染後天免疫缺乏病毒HIV,也就是所謂的愛滋病毒的AMY,回想第一時間得知感染愛滋腦中一片糢糊。

◎AMY染愛滋 面臨遣返

夫妻倆同時驗出感染愛滋,先生是台灣人可以循管道獲得醫療資源及照顧,但對越南籍的外籍配偶AMY來說,由於法令規定,她必須面對的是台灣政府遣送出境。

社會對愛滋的誤解與歧視,感染者多半拒絕接受採訪,更別說是這群面臨驅逐出境的外籍感染者;這一回,難得他們願意接受媒體面對面深度專訪。

多雲的早晨,從台北搭上往基隆的客運,過大業隧道時天上突然開始下雨。

清晨2點,天還沒亮就到果菜市場作業的AMY,原本上班到下午1點。這天跟我們有約,她特別提早離開。11點多一輛福特舊款箱型客貨車停在眼前,AMY及她4歲兒子,由在果菜市場上班的朋友,一起接我們前往AMY家。

車子行經有點偏僻鄉間小路,約5分鐘後到達目的地,走出車門,印入眼簾是在台電鐵塔下一間磚造雙拼平房,庭園相當空曠,但泥土地面上點綴少許青苔,環境看來略顯雜亂。

◎公婆 社會無法接受

與公婆住在基隆「經國管理學院」附近一處山壁雙拼老舊平房,AMY雖然答應接受採訪;但實際上,同住在一起的公婆及親戚並不知道她感染愛滋,AMY選擇避開老人家,在鐵皮搭建與平房距離約5、6公尺遠的庭院接受訪問。

『(現場音)不用這麼麻煩(擺桌子)啦!要這樣(組裝)才可以。要卡住!還是老人比較有經驗。』但好客的老人家還是不時過來幫忙搬椅子、擺桌子並探詢客人來意。未免不必要困擾,大夥選擇再一次隱瞞『開港(聊天)一下,跟她聊天一下,看看台灣生活適不適應。』畢竟整個社會,特別是淳樸的老人家,還是無法接受愛滋感染者。兩老回屋後,AMY才開始跟我們談論今天的主題。

身穿人造皮合身黑外套、搭配緊身橘色長褲、挑染金色的頭髮、搭配流行運動鞋,20來歲的AMY身材看來嬌小玲瓏,算是時尚辣妹,怎麼也不會把愛滋跟她聯想在一起。AMY回想2005年懷孕時,面臨把小孩拿掉?還是冒著生下愛滋寶寶的危險?這一連串未知將來。『我一定要生這個小孩下來。因為我已經嫁來台灣了,不管怎麼拼,也要給他拼下去。』認同台灣的AMY確定自己要繼續待下來,生下小孩,但後續的考驗正開始。

◎移民署催促出境

小孩出生一個月後,AMY接到移民署、警察局通知依照規定,外國愛滋感染者必須出境,離開台灣。擔心自己被遣送出境,小孩是不是感染愛滋病毒後續追蹤、看診將無人接手,AMY怎麼樣也要留在台灣照顧小孩。

即使確定自己是來到台灣才被感染,當初台灣的法令規定必須立即驅逐出境,在國外提申覆異議。不過或許是老天照顧,行政單位疏忽、沒實際執行遣返,但要合法待在台灣,就必須在被遣送出境前,拿出自己來台灣之前沒有感染愛滋的有效證明。這對AMY來說,又是另一個挑戰!

因為看診因素,輾轉找到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跟權促會人員討論後,打算從越南方面下手。因為向越南申請出境來台灣時曾在越南繳驗健康証明,但AMY申請至今已超過3年,資料臨界被銷毀年限。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葉珈語說:『去申請的時候,已經超過3年。我們那時候好怕他資料已經被銷毀,還是透過外交部去問越南辦事處。』

◎驗證、公文往返 行政流程繁複

透過台灣外交部向越南方面確認當初資料還在後,AMY隨即寫下委託書,委託人在越南母親取得當初健康証明。委託書須到台灣法院公證,由於法院很少接到這種委託書公正,因此拖了一段時間,才取得台灣公證。

公證書到越南又面臨越南當局質疑為何要調資料,來回奔波之後拿到當初健康檢查沒有感染HIV證書,已經是2、3個月後的事了,而這段期間對非法居留,隨時會被驅逐出境的AMY來說豈只是難熬。『健康檢查,我們申請很久,兩三個月才過來,越南跟台灣的辦事處(來回跑公文)。』

向母國越南辦事處申請到當時婚姻體檢,證明AMY入境台灣時是健康的外國人,沒感染愛滋病毒;間接證明是來台灣被先生傳染,因此得以合法留在台灣,AMY這也才鬆了一口氣。

對於AMY遇到的窘境,政府未來是有朝向放寬想法,不一定要出境再申覆。專責強制驅逐出境的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專勤大隊副大隊長林宏恩:『只要是國人的配偶,我們都願意協助他們,在我們台灣境內申覆。』

◎目前檢驗技術無法確認誰傳染給誰

目前HIV檢驗,有3個月左右空窗期;也就是說從實際感染,到可以驗出感染有3個月時間落差。以AMY2004年來台灣健康檢查沒有感染,到2005年檢驗出感染HIV,由於中間不太可能持續檢驗是否感染,因此很難斷定AMY被感染的時間點。

而另一項HIV病毒基因比對技術,只能確定比對雙方,是不是同一型病毒,無法判斷感染先後。即使是最先進檢驗技術,也只能知道,是不是6個月內的新感染者,如果比對雙方都是新感染者,或是感染都超過6個月,一樣也無法得知感染先後,更別說是,判斷誰傳染給誰。

對於AMY抱怨入境時是健康之身,來到台灣才被先生感染,自己也是被害人,還浪費很多時間證明;推動HIV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修法的立法委員黃淑英則持保留態度:『入境時候是健康,並不表示沒有感染愛滋。有可能是她進來後才開始發病,感染給他的先生。』

因為檢驗當時沒感染,只代表檢驗3個月前沒有感染,無法確切推算出實際感染時間;因此政府對於有配偶的外籍愛滋感染者給予申覆、也就是提出異議機會,再由衛生署組成申覆小組從資料中研判可能被感染的時間點,推定是否遭台灣配偶感染,以決定是否同意留在台灣接受後續治療,黃淑英認為;這樣的做法,還算合理。

◎約50名外籍感染者 夾縫中求生存

現行台灣法令對外籍愛滋感染者管理主要區分兩類:一類是來台灣工作的外國人,第二類是嫁來台灣或娶台灣人的外國配偶,也就是AMY這類所謂的婚姻移民。婚姻移民,如果是被台灣配偶傳染,就可透過向衛生署申覆,暫時留在台灣生活。

愛滋民間工作單位露德協會推估,目前大約有近50位的外籍愛滋感染者長期居留在台灣,他們正透過自力救濟或是由愛滋民間機構協助,躲在台灣陰暗角落中與我們共存。至今也僅有5位左右像AMY這樣,在漫長的申覆過程中取得合法居留。

結束訪問,AMY朋友送我們到台鐵基隆站,搭上2點多開往台北的通勤電車,車上我想的是,還有將近40幾位外籍愛滋感染者,他們過的又是怎樣的生活。

下集節目當中我們將帶你了解,非法居留在台灣的外籍愛滋感染者,又是怎樣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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