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金門設籍前身障外配可領補助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5/18 11:49




(中央社記者倪國炎金門18日電)金門照顧外籍配偶福利再放送。金門縣社會局今天表示,設籍前實際居住金門縣的外籍配偶,經過鑑定若有身心障礙情形,將可請領居家生活補助,最高每個月新台幣4000元。

金門縣社會局表示,為照顧外籍配偶,「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實施要點」已經修正公布實施,提供外籍配偶比照受惠的法源,同時訂定「設籍前外籍配偶身心障礙等級鑑定作業規定」規範申請程序,追溯自5月1日實施。

金門縣社會局指出,申請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除應符合設籍要件外,且須具有身心障礙手冊,由於設籍前外籍配偶無法辦理身心障礙手冊鑑定,因此,新頒布的要點適用對象,增列配偶設籍金門縣,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實際居住金門縣的外籍(含大陸地區)配偶

根據「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實施要點」,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補助,每個月極重度為4000元,重度為3000元,中度為2500元,輕度為2000元。金門縣社會局說,經過鑑定的設籍前外籍配偶可比照請領。

金門縣社會局表示,自即日起受理設籍前外籍配偶申辦身心障礙等級鑑定,由署立金門醫院協助辦理鑑定,依鑑定結果發給鑑定證明書,申請人再據以向鄉鎮公所請領居家生活補助,但不得要求發給身心障礙手冊,也不得藉以申請其他身心障礙福利資源。9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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