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3日 星期四

跑單幫賣藥觸法 精品店委託行被送辦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5/13 10:05






全台各縣市有不少專賣舶來品的精品店和委託行,而這些精品店內常放些國外帶回來的藥品,雖然數量不多,但已觸犯了藥事法;另外也有不少外籍配偶,在返國探親時,順道帶些家鄉的藥品,專門販賣給外籍配偶或勞工,也一樣觸犯藥事法。連日來警方強力取締,儘管被取締的店家和外籍配偶頻頻喊冤,但違法是事實。(彭清仁報導)

新竹市警第一分局最近接連在市面上多家委託行、精品店、傳統市場,甚至外籍配偶開的小商店內,取締販賣 國外進口的藥品,各種藥品琳瑯滿目,而被取締的店家或是外籍配偶,都被警方依違反藥事法罪嫌移送地檢署。

警方指出,根據藥事法第廿二條和卅八條的規定,這些由國外帶入的藥品,如果是自用並不違法,但如果未經許可販賣供應,都屬禁藥,依法將予以取締。事實上,這些被取締的精品店、委託行、傳統市場攤販或是外籍配偶開的小店,過去長期以來都在角落放置國外進口的藥品,只是以往警方並未強力取締,因此大多數的店家,都認為並非大量販賣,根本不知道已經違法。一名越南籍的台灣新娘,被帶回警局時嚇得全身發抖並落淚,也向警方強調,藥品都是越南同鄉拜托購買,而且賺得只是微薄的利潤,希望能貼補家用,根本不知道已經觸法。警方儘管同情卻礙於法令,還是依法將這名外籍新娘移送法辦。警方也呼籲民眾要特別小心,出國帶回的藥物,只能自己使用,如果公然販賣就構成違法,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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