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循環利率亂調高 消基會將提訴訟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0/05/18 13:34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8日電)消基會質疑,銀行徵信不確實,信用卡循環利率亂調高,連收入高且穩定的法官的信用卡循環利率亦達19.7%;消基會將提出不作為訴訟,訴請法院宣告銀行單方保留變更權無效。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信用卡循環利率亂調高,銀行落井下石」記者會。

會中公布職業包括律師、老師、公職、醫師等,被台新、聯邦、中國信託、台北富邦、兆豐、合作金庫、玉山、遠東、國泰世華、花旗及永豐等銀行所設定的循環利率,從5.88%到20%不等。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說,連當舖都調降利率,美國金改也對信用卡循環利率提出挑戰,只有台灣的銀行信用卡循環利率可以單方面亂調高。

他舉例,有消費者向消基會反映,使用萬泰銀行信用卡達7年,97年10月開始使用循環利率,當月是17.5%,但至同年12月,銀行就無預警調高為19.89%;調高2.39個百分點。

另一例是有繳最低應繳金額者,仍在3個月時間內,利率從12%調高到18.95%。

謝天仁說,連收入高且穩定的法官信用卡利率也高達19.7%,完全看不出銀行的利率計算與風險控管及徵信有何關係,「讓人看了相當擔憂」。

消基會秘書長黃鈺生進一步質疑,銀行經常把聯合徵信當成重要考量因素,消費者一發生遲繳,也不追查是否是忘了繳,就當成信用有問題處理。

他問,「現在銀行存款利息不到1%,循環利率要差這麼多嗎」?針對這些不合理現況,金管會應該善盡監督責任,並要求銀行提出計算利率基礎的內容,將資訊透明化,「不要在暗地裡暗算消費者」!

消基會法律委員會委員、政大法律系主任楊淑文說,銀行在契約上單方保留變更條款,已經違反消保法第12條平等互惠原則,且金管會又未監督銀行確實徵信,任由銀行單方調高循環利率,對消費者十分不公平。

謝天仁及楊淑文強調,消基會將提出不作為訴訟,要求法院宣告銀行在契約中單方保留變更條款無效,以落實消費公平。9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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