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2日 星期二

傅崐萁任命「前妻」 內政部:假離婚無效

TVBS
更新日期:2009/12/22 22:35
游皓婷 李汪勝





花蓮新科縣長傅崐萁,任命「前妻」徐榛蔚當副縣長,內政部決定開鍘,因為兩人離婚無效,他任命配偶也違法,除了將報請行政院撤銷人事令,最高重罰500萬,傅崐萁得知消息後,只強調副縣長沒領薪水,何來利益衝突,反倒揶揄起內政部的效率,何時變得這麼快。

花蓮縣長夫人徐榛蔚:「加油!」

讓花蓮有2位「副縣長」,傅崐萁的如意算盤,被內政部重摔落地。內政部宣告,傅崐萁離婚無效,任命前妻當副縣長也無效。

內政部長江宜樺:「我們根據這兩天所獲得的訊息,我們覺得這並不算是真的離婚,這(任前妻當副手)有牽涉到圖利自己的配偶或親人,如果是的話,我們就要撤銷這個人事任命。」

違法就從12月18日那天看起,傅崐萁跟妻子徐榛蔚辦離婚,21日竟然任命「前妻」當副縣長,隔天,徐榛蔚再把戶籍遷到隔壁前婆婆家,事實上兩個人「共」同養子女,對外表示,一家人會共同效力縣政,內政部認定,兩人離婚是「通謀虛偽」的假離婚

花蓮縣長傅崐萁:「一天之內,我們的行政效率,行政院的行政效率如此之高,過去在民進黨執政,對付鄺麗貞夫婦,都沒有用這種方式,今天我盡心盡力,為國民黨打拚到今天,但這樣的打壓跟迫害,依然沒有終止。」

盯緊傅崐萁,內政部態度強硬,更要他付出代價,拿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任用配偶,重罰100萬到500萬,內政部將會報請行政院撤銷這項人事命令,給挑戰中央權威的傅崐萁,補上一記回馬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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