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9/12/22 14:38
陳怡竹
【台灣醒報記者陳怡竹報導】面對層出不窮的家暴及性侵相關案件,台灣防暴聯盟今召開記者會提出強化防暴網絡的訴求,除了針對校園教育、媒體等面向提出呼籲,並建議修法落實家暴加害人處遇,強制規定法官裁定保護令時,應含有認知輔導處遇計畫。
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周清玉表示,儘管家庭暴力案件近年來因媒體批露而受到更多關注,並且防暴相關法令也已經通過,但仍然發生家暴被害者領有保護令卻遭殺害的事件,顯示社會及法律上的防治網絡仍不夠周延。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林明傑指出,家暴法雖已在民國88年通過施行,但近幾年弔詭的是家暴案件的通報量逐年增加,但是申請保護令的比例卻不斷下降,顯示「保護令是張無路用的紙」。他認為,除了法律對於加害人所定刑罰太輕,往往易科罰金即可了事外,法令也沒有強制規定家暴相對人參加認知輔導的處遇計畫。
林明傑表示,家暴法施行以來,每年只有約5%的家暴相對人參加認知輔導計畫。他建議,法律應將家暴案件依危險分級,依照程度給予不同時數的輔導課程以及警方視察頻率,才能有效維護家暴被害者的權益。
此外,防暴聯盟也針對校園性侵提出訴求,人本基金會南部聯合會主任張萍表示,雖然「校園狼師條款」已經通過,性侵狼師將遭到解聘處分,但事前的預防及宣導落實通報才是最基本的,因此她建議教育部應規定各級學校定期填寫校安通報表,並且針對隱匿不報的教務人員處以連坐處分。
另一方面,防暴聯盟也呼籲報業媒體應建立自律公約,對於家暴、性侵等案件的報導,應謹守新聞道德專業。政大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表示,媒體報導家暴、性侵等案件的目的是防止悲劇再度發生,而非消費悲劇,因此報導時應避免以誇大、煽情等手法,鉅細靡遺描述犯罪內容。
已用關鍵字:家暴,
共出現:12次........原文連結按這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