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

批傅崐萁把花蓮當家族事業 邱毅: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12/21 10:12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花蓮縣長傅崐萁20日就職宣布任命「前妻」徐榛蔚擔任副縣長,對此,國民黨立委邱毅今(21)日上午痛批傅崐萁不應該把花蓮縣政當家族事業,針對傅崐萁在任命前辦妥離婚,邱毅則嘲諷「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12月5日縣市長選舉,花蓮縣「變天」,由因違紀參選,遭國民黨開除黨籍的傅崐萁以8萬5532票當選,國民黨候選人杜麗華則只獲3萬8603票。勝選的他20日在民眾簇擁下,像走星光大道一般,從紅地毯走上台宣誓就職,一邊走還一邊向大家揮手,親民黨主席宋楚瑜也到場觀禮,接下印信後,他馬上開出第一張支票,宣布一定會宣布蘇花高或蘇花替。

不過,緊接著,傅崐萁投出震撼彈,他把徐榛蔚請上台,宣布由她出任花縣副縣長,他說,花蓮縣政府和中央政府將是夥伴關係,為不讓有心人士破壞這個新夥伴關係,為確保花蓮主流民意,以及能強勢爭取花蓮的建設,全家已全面備戰,做好最大犧牲的準備,兩人將攜手打拚,阻斷所有有心人士的企圖,他認為前妻會是一位很稱職的副縣長。

為何把從沒經驗的太太拉上政壇?外界揣測:傅崐萁目前有兩件官司,一是民國87年的台鳳炒股案,今年6月,高等法院更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傅崑萁4年的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千萬元,另一案是合機電線電纜炒股案,傅崐萁也在去年2月,被台中地方法院依違反證交法,判刑4年6個月,他可能是擔心炒股案若三審定讞遭判刑有罪,因此讓太太先接任副縣長,屆時將可以暫代縣長,接著再為補選作準備。

對此,內政部也隨即表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7條規定,「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這樣的狀況明顯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條例,除非兩人已離婚,否則行為無效。

而所稱「關係人」,依該法第3條第1款規定,包括公職人員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所稱「利益」,依第4條第2項規定,包括有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之任 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

簡太郎今日上午並指出,如果兩人已辦理離婚,在有關配偶這部分,是不會有問題的,但如果兩人仍共同生活或有共同生活的家屬,仍有違法之虞,內政部將設法釐清狀況。

邱毅則是痛批,傅崐萁不應該把花蓮縣政當家族事業,「社會觀感很差」。針對傅崐萁在任命前辦妥離婚,邱毅則嘲諷「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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