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1日 星期一

女襄理已失業 怨徵信業栽贓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9/01 04:09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教唆對情敵潑酸毀容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確定,前銀行襄理李女昨天喊冤說,一切都是徵信社業者栽贓,且舞姐「夢夢」也曾在出庭時替她向法官求情,指出她是清白的,她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

李女指出,她在任職銀行期間,一切作業都按程序來,從未涉及不法行為,同事「阿年」與台中市白雪舞廳舞姐「夢夢」是因跳舞而認識,與她毫無關係,想要從銀行中獲得好處的徵信社業者,卻因為無法獲得好處,因此把她拖下水,栽贓她與「阿年」關係匪淺,還涉嫌教唆徵信社業者對舞廳舞姐「夢夢」毀容、染性病傷害等。

李女表示,全案在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曾判她無罪,但到了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卻依照徵信社業者胡亂栽贓的內容就認定她有罪,全案纏訟了10多年,她被銀行留職停薪,最後還落得無業待在家裡,她以為司法會還她清白、公道,沒想到最後竟然仍被判有罪,實在令她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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