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

「愛的抱抱,終止家暴」 9/27邀民眾一同抵制家暴

全國廣播
更新日期:2009/09/22 18:36




中秋佳節是親朋好友相聚的好日子,但對家庭暴力受害者而言,「團圓」卻可能是讓他們倍感恐懼哭泣的時刻。根據統計,今年一月至八月性侵害案件數達37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4件,案發地點多為私人場所,特別是以熟人性侵害的案件佔了大多數。為了避免性侵害事件一再發生,今天台中市政府社會處特別舉行「愛的抱抱~終止家暴」宣導記者會,由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社會處長張國輝及社工科長侯淑茹演出行動短劇,提醒民眾:中秋月圓,小心!狼人就在你身邊。【許燿宏報導】

副市長蕭家旗表示,根據台中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性騷擾防治中心統計,今年一月至八月性侵害案件數達377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4件,其中,被害者以12~24歲佔最多(58.54%)、12歲以下次多(9.35%),男女受害比率為5比99,顯示受害者仍以女性居多。值得大家注意的是,這些案發地點多為私人場所,特別是以熟人性侵害施暴的案件佔了大多數。市府希望藉由「愛的抱抱~終止家暴」活動,宣導民眾平時注意週遭親友的人身安全,並呼籲家暴被害人,勇敢站出來保護自己。

台中市政府社會處表示,根據書香關懷協會針對20-89歲民眾進行的問卷調查(回收份數有553份)顯示,知道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聲請保護令的只有五成四,將近一半的受訪者不知道可以聲請保護令;而七成的受訪者不知道保護令分為哪幾種,更有六成八的受訪者不知道如何聲請保護令。許多民眾對於保護令的措施並不了解,若家庭暴力案件發生在家庭內,通常舉證十分困難。

社會處強調,很多受暴者在第一次被打時不懂得驗傷,又錯以為申請保護令要累積3張驗傷單才有效,其實只要是有「繼續遭家暴」之虞,即可檢具證物向法院聲請。家暴被害人可以自行聲請保護令,也可以請檢察官、員警、社工員協助聲請。社會處希望結合心理諮商、檢察官、警察及社工人員的專業,從各方面給予被害人及時的協助,避免其再次傷害。

為了讓民眾正視婦幼安全,共同終止家暴及性侵害,台中市政府將於9月27日(週日),下午2:00-5:00,於經國綠園道舉行「愛的抱報~終止家暴」大型宣導活動。活動規劃有舞台表演、攤位服務、DIY及防暴巧連智遊戲等四大單元。邀請113對防暴家族,以活潑有趣的方式高舉「愛的抱報~終止家暴」警示卡,讓台上與台下互動,一起把愛傳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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