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移民署:違法跨國婚姻廣告 逐步減少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09/09/21 16:30




(中央社記者陳俊諺台北21日電)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今天表示,8月共裁罰7件違法刊載或刊播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其中以中國大陸及越南配偶為宣傳內容大宗,不過違法情形自去年修法後已有改善。

移民署表示,去年8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後,跨國境婚姻媒合已不得為營業項目,且不得要求報酬及刊登廣告,違者處以新台幣10萬至100萬元不等的罰鍰。今年8月移民署查察7件於網站或有線電視台刊載或刊播的違法廣告,共裁罰120萬元,另有3件正查證中。

移民署官員表示,廣告多見於中南部,主要媒介中國大陸及越南配偶,部分託播單位為累犯,將加重處罰。

不過,移民署表示,違法情形有逐步下降趨勢。官員表示,去年共接獲231件檢舉,其中裁處95件,多為報紙、網站及有線電視台廣告,然而今年違法報紙廣告幾已不復見,電視台廣告也大幅減少。

為根除部份不肖人士在網站因刊載廣告被迫關閉後,改成立部落格的情況,移民署表示,已與雅虎等網站接洽,協請關閉違法部落格,這些網站也表達願意配合。9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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